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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什么(法律规定的遗产有哪些)

一、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什么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遗嘱继承,包括遗赠;第二种是法定继承。公民在生前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继承,这是遗嘱继承。也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是遗赠。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则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分遗产,有的遗嘱仅涉及部分遗产,那么对于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也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二、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

  3.遗产归属有没有争议;

  4.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

继承人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什么(法律规定的遗产有哪些)-图1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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