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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织是什么意思(清算组织主要组成人员)

一、

清算组织是什么意思

  清算组织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

二、

清算组织主要由什么人员组成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清算组织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织是什么意思(清算组织主要组成人员)-图1

  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

清算组有哪些职责

  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

  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6.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7.提交清算报告;

  8.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9.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10.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可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对外代表机关(一般为法定代表人)和内部执行机关(一般为董事会、总经理和各业务科室)依法已不能再继续履行企业正常管理职责,其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的职责由清算组接管后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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