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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有哪些(详细讲解食品安全监管)

某某公司营地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2、加强对员工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

明的食物。

3、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工

程队负责人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4、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 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

服被褥、 勤换工作衣帽。

6、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7、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

疾患。

8、保持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

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9、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

《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

衣帽。

10、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

色、味、美 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员工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1、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

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

防止食品污染。

13、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4、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

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15、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

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

日期等内容。

16、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

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

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

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某某公司营地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饮食卫生

1、认真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专人管理负责。

2、从业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凡有传

染病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的工作。

3、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4、禁止随地吐痰,工作不抽烟,不对着食品谈笑、咳嗽、打喷嚏等。

5、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大扫除,做到每日一扫,每天一

清洁。室内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室外做到无垃圾、无污水。及

时处理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识。

6、食品工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

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存放要标明标志,分类存放,

不得混放。

二、饮用水卫生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

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2、各工程队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密切关注员工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作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

人。

3、检修生活用水设施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

好维修记录。

4、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

进行一次消毒。

5、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

证员工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6、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7、水箱旁严禁堆放杂物,严禁闲杂人员靠近水箱。

8、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某某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

电安全生产,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2、适用范围

机关、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用电。

3、制定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

产规范》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3.1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的工程,

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生产用电技术

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3.2.1 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

3.2.2 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

3.2.3 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3.2.4 绘制临时用电施工图,并作为临时用电的施工依据。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内容

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电

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3.3.2 临时用电工程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3.3.3修改或补充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

料。

3.3.4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

4、电工持证

4.1 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专业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有

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5、保护接地与工作接零

5.1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TN-S).为防止触电危险,

施工现场内的用电设备均做好保护接零。现场施工的各种电机,电器,

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底座或裸露的金属表面均应与电力系统

的接地点连接。零线与地线严禁混用。

5.2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

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

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5.3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

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

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 TN-S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

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

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

护系统。

5.4 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

零线之间必须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5 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

与 PE线相连接,严禁与 N 线相连接。

5.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7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连接为截面不

小于 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 PE线应为截面不小

于 1.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5.8 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

线。

5.9 相线、N 线、PE 线的颜色标志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 L1(A)、

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 线的绝缘颜色

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

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5.10在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

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未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 系统中,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电

阻允许到 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5.11 施工现场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作可靠的

电气连接,接地电阻一般不应大于 4Ω。

5.12 施工现场为 TN-S 供电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 N 与接地

保护线 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且在以下配线中 N线与 PE 不得混

接,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未端应将 PE线做重复接地。

5.13 在 TN-S 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中复接地。

5.14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

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

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施工现场对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6.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

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

6.2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

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3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

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6.4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扎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

应为 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

箱体网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6.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

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

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6.6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线端子板和 PE线端子板。N线

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

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 N 线必须通过 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

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 N 线必须通过 N 线端子

板连须通过 PE线端子板连接,接线端子装配绝缘护套。

6.7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

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

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8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6.9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

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 PE线端子板与 PE线做电气连接,金

属箱门与金属箱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

合格的电器。

6.11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

路断路 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6.12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

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

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

具有可见分断电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6.13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额定

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

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

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6.1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

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

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15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

工现场停止 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6.16 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

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17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6.17.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6.17.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6.1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

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6.19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

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7、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7.1 施工现场电缆线架空与金属接触的部位必须做绝缘措施。

7.2 施工现场电缆线架空或吊挂空中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

7.3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

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绿/

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 PE线,严禁混用。

7.4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损

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5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 0.7m,并应在上下各均

匀铺设不小于 50mm 厚的细砂,然后将红砖覆盖在细砂上面作为电缆

的保护层。

7.6 在施工现场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方式,严禁穿越脚手

架。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宜靠

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

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

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

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防火措施。

7.7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

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7.8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

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 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2。

7.9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箱”。

施工现场严禁一闸多机。

7.10施工现场电缆接头必须作好绝缘措施 。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

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8、程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8.1 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遵守属地用电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行

业规定。

8.2 使用电器设备时,服从项目部人员及维修电工的管理。

8.3 需要用电时向项目部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后由维修电工进行

接线,严禁各专业施工单位私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如有违反项目

部规定的,视情况的严重情况处以罚款,造成的事故责任完全由私拉

电线、私接设备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负全部责任。

8.4 施工用电完毕后,用电单位必须通知项目部相关部门,由管理人

员和施工单位的维修电工一起去抄表及进行拆线,私自拆线。

8.5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设施都己上锁。未经项目部的或专业电工管理

人员工同意,任何个人或不得私自开启配电箱,更不得破坏门锁,违

反项目部规定将按规定处以罚款,造成的事故后果由私开配电箱的施

工单位或个人负全部责任。

8.6 在施工过程中对配电箱、电缆等用电设备造成损坏,应立即通知

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维修电工应及时处理。

8.7 施工现场的设备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手持电动工具的

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并且不得超过 3 米。

8.8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8.9 下班或因大风停工关闭厂房、施工现场电源总闸。

9、电气火灾预防

9.1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9.1.1电气线路过负荷起火灾。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

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生产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

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9.1.2 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生产间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

年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

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

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9.1.3 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

开关触点接触不牢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延长引起局部氧化,

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

致过热引起火灾。

9.1.4 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

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等会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

过近引起火灾

9.1.5 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

引起火灾。

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

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生产,促进健康持续发展,

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3、相关依据: 《消防法》。

4、机构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消防管理;

4.2、安全环保部是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4.3、对全公司范围内消防安全生产期检查。

4.4、各部门、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负责本单位

的日常消防维护、消防设施的检查保养。

5、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5.1、安全生产责任人是消防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

防负总责;

5.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合规性,负责落实消防隐患

整改。

6、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6.1、督促本单位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完好性。

6.2、协调组织检查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6.3、负责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消防通道畅通。

6.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检查

督促落实。

6.5、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记录。

6.6、负责本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生产培训,并有记录。

7、岗位防火责任

7.1、学习消防安全生产知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熟

练掌握工作岗位消防安全生产要求。

7.2、提高消防安全生产意识,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补

救和疏散人员。

7.3、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消除火灾隐患;

7.4、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7.5、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

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风险和防火措施,提高消防安全

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7.6、熟悉安全生产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8、安全生产疏散设施

8.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生产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严禁在安全生产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8.2、疏散通道上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8.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并定期组

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8.4 严禁在消防通道口或工作区将安全出口上锁。

8.5 严禁在消防通道口或工作区将安全生产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

或覆盖。

9、火灾隐患整改

9.1、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

应当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9.2、安全环保部检查出火灾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单位整

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9.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

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主

管领导报告。

9.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

内完成整完成,以书面回复相关检查部门。

10、动火、用电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10.1、用电安全生产管理。

10.1.2、严禁违规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10.1.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由持证电工负责。

10.1.4、各部门、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下班后,

关闭电源;

10.1.5、不得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烧水、做饭。

10.2 用火安全生产管理。

10.2.1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油田区动火作业时,必须向属地

相关部门负责人办理动火作业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票手续。

10.2.2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隔离,动火区配备灭火器材,经相关方经验合格后方可动火作

业。

10.2.3 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监护人、防火措施。

11、安全生产禁火区类别划分及消防器具的配备

11.1 禁火区类别划分

11.1.1 一类禁火区:

库房、木料加工区、油区施工现场。

11.1.2 二类禁火区:

各工程队办公室、各生产、工作区内。

11.2 消防器材的配备

11.2.1 公司各类防火区均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悬挂明显的防

火标志牌或警示牌。

11.2.2 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A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消防器材的管理

12.1、各部门、项目部、基层队(厂)负责本单位防火区消防设施的

配备与维修保养,每月对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组织进行一次例行检

查。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全公司消防设施检查一次,建立检查记录。

12.2、消防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并悬挂标签,防止人为损坏,过期失

效等维修;

12.3、消防器材存放符合应急使用要求、灭火器应装入专用灭火箱予

以保护。

危险等级 灭火器类型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15 30

中危险级 20 40

一般险级 25 50

12.4、严禁将消防器材挪用或做他用,损坏或丢失由管理单位负责配

备。

12.5、设消防栓有醒目的标志,有专人管理。不得将防火消防拴作为

普通水源供水使用。

12.6、配备在车辆机具上的灭火器由驾驶员(操作员)管理,一月检

查一次,失效及时更换。不准离开车辆机具存放。单位责任人负责监

督、检查,对丢失或损坏责任人负责赔偿。

13、消防安全生产检查

13.1、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负责建立建全消防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13.2、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管理责任人每日对

作业区域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防火区、电

线等进行检查,并保存消防设施检查、整改等记录。

13.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

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整改记录上签名。

13.4 防火检查的内容:

13.4.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13.4.2、安全生产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生产出

口。

13.4.3、消防水源。

13.4.4、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生产标志设置和功

能。

13.4.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

13.4.6、消防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管理。

13.4.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措

施。

13.5 防火巡查的内容:

13.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13.5.2 安全生产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生产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3.5.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有效正常状态,消防安全生产标志

是否在位、完整。

13.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

使用;

13.5.5、消防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3.5.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易燃品等,发热源火源情况;

13.5.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消防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

况;

13.5.8 其他消防安全生产情况。

14、动火许可

14.1 工业动火管理范围规定:

14.1.1、工业动火是指:使用氧焊、铝焊、电焊、塑料焊喷等焊割工

具,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或维修油罐容器、管线、

设备及盛装过易燃物品的容器设备,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

业、

14.1.2、在动火作业中,必须由具有一定能力的专业人员,配备消防

器具,按照动火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工作。

14.1.3、公司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在一级动火

区作业前,制定动火措施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

14.1.4、在没有办理动火作业票未经批准手续和落实动火安全生产措

施,以及未确定现场动火监护人之前,任何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基层队(厂)、个人不准擅自动火作业(即:”三不动火”)。

14.1.5 在动火施工的全过程,现场第一责任人到现场的协调和管理,

并严格监督动火措施的实施。

14.3 公司施工区动火的分级

14.3.1、特级:油区内易燃易爆装置和罐区 50米内施工。

14.3.2、一级:脚手架、装饰装修 2 米以上高空动火。

14.3.3、二级:木工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库房。

14.3.4、三级:在建工程区域内动火。

15、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5.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练。

15.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

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

救方法。

15.5、公司每年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

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

15.6、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应针对岗位特点进

行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5.7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16、消防演练

16.1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预案。

16.2 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

16.3 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16.4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16.5 演练总结评价。

17、公司分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执行公司分项《消防灭火应急响应预案》

某某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环境卫生的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

3、对脏、乱差的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落实的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改正。

4、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负责生活区卫生,并检

查监督清扫整理情况。

5、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基层队(厂)管辖的卫生区域,负责

管理保持清洁,利用班前班后清扫,确保区域达到无死角、无乱纸、

塑料袋、碎砖、积水垃圾等。

6、严禁在洗澡间、宿舍区、办公区周围大小便,一经发现或被举报,

按公司《综合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并给予通报。

7、建筑施工、生活垃圾运到属地管理部门规定指定区域。

8、职工宿舍要保持卫生整洁,晾晒衣服被褥要规划整齐,个人保持

良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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