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授权书8篇(厂家授权证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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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授权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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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授权书 篇一

《财经》记者 王奇华

“一部分人太不抱希望,而另一部分人则太抱希望了。”4月间,谈及当前市场中火热的“电纸书”阅读器,盛大文学有限公司CEO侯小强如此做评。

汉王科技的投资者们当属于后者。5月4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62.SZ,下称汉王科技)股价收于141元,最高时曾经达到159元,而这家公司在3月初上市前确定的发行价是41.9元。

2009年汉王科技营业收入仅为5.7亿元。2010年一季度,汉王科技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增长了350%,而营业收入的增长几乎全部来自于名为“电纸书”的业务。

三年前,亚马逊(NASDAQ:AMZN)推出了第一款电纸书――Kindle,它的屏幕不同于普通的液晶屏,使用的是电子墨水的技术,阅读的感受非常接近于普通纸质书籍。过去三年当中,亚马逊已经卖出了300多万台Kindle。

2009年初,汉王科技推出了自己的第一款电纸书,9月联合中国移动推出了支持3G网络的产品,一年之中,汉王科技总计卖出了26万台电纸书,电纸书的销售占据了汉王科技营业收入68%。

汉王科技董事长刘迎建预计,2010年,中国市场的电纸书销售将会达到200万台,而汉王科技将能占据八成以上份额。

果如此,2010年汉王科技电纸书的销量将会达到160万台以上,这正是汉王科技的投资者们所希望看到的。

正是在亚马逊和汉王科技故事的吸引之下,联想集团、方正科技等多家国内IT企业推出了或者计划推出自己的电纸书。3月30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下称世纪出版)也推出了自己的电纸书。

对于电纸书“太不抱希望”的人也广泛存在,多位知名作家对《财经》记者表示,因为电子版权的授权收入很少,所以不愿将作品的电子版权授权给出版社或者电纸书厂商。

因此,包括汉王科技在内,国内市场的许多电纸书上均看不到畅销的新书。版权方与电纸书以及用户之间的恶性循环仍在继续。

电纸书显示屏的生产技术仍旧掌握在元太科技和友达光电手中,其中友达光电尚属于前期试生产阶段,良品率尚难满足大规模供货的要求。这样一种局面也使得刘迎建所预计的160万台以上的销售目标不确定性陡增。

示范效应

“挂牌前一天晚上打赌股票价格,猜得最高的也就是60元,没想到第二天一敲钟就到了78元,最高到了140多元(采访后创下159元新高)。”谈及近期股价,刘迎建不无得意地对《财经》记者说。

资本市场的推动和示范效应之下,一个规模上百亿元的市场转瞬间形成。咨询机构BDA的研究报告认为,2010年中国的电子阅读器平均价格将有望降到1000元到1500元。即便仅仅终端硬件设备的销售,也将形成近200亿元规模的市场。

在这个市场中的竞争者,除了龙头老大汉王之外,北大方正、天津津科、广州金蟾等公司也分别推出了文房阅读器、翰林阅读器和易博士等电纸书产品,这些产品的广告迅速占据了电梯楼宇以及门户网站的重要广告位置。刘迎建透露,2009年,汉王科技电纸书收入5.7亿元,广告投入则超过了1亿元。

对电纸书感兴趣的不只是IT设备厂商。汉王科技人士透露,在与出版社洽谈内容合作的时候,对方第一反应往往是自己能不能也推出同样的产品,但多数因为技术和设备原因而放弃。

3月30日,世纪出版也推出了自己名为“辞海”的电纸书,由一家台湾工厂代工生产制造。

世纪出版董事长陈昕向《财经》记者介绍,十年前他即已开始希望能够在电子阅读领域有所突破。陈昕透露,最初世纪出版曾经希望使用液晶面板来制造阅读器,但因为技术上不成熟而没有实施。

也在过去十年之中,世纪出版已经开始将图书转成电子文档,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不止世纪出版,包括中国国际出版集团在内的多家出版社向《财经》记者表示,他们也都在多年前开始了电子文档转化和数据库建立的工作。“辞海”阅读器除了包括世纪出版集团旗下出版社的作品之外,陈昕还希望能够获得其他出版社作品的授权。

IT终端厂商和出版社之外,2009年,中国移动也联合汉王科技、北大方正等厂商进入到了电纸书的领域。作为中国移动选定的电子阅读基地,浙江移动具体负责这一业务的推广。据接近中国移动的人士透露,在规定的KPI(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当中,有20多个中国移动的省公司选择这一部分业务作为自己的KPI考核内容。

参与了中国移动电纸书项目的人士分析:“中国移动3G业务中真正有市场号召力的太少了,中国移动必须尝试各种各样可能会吸引、留住手中的移动用户的业务。”

一年之中,中国电纸书市场已经从无到有,而现在已经略显拥挤。在正规厂商之外,为数众多的山寨手机生产者也希望进入这一领域。

众多的电纸书产品中,均附赠数百甚至上千本书,其中绝大多数非常相近。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曾经抱怨,在为自己和女儿购买了两款汉王电纸书之后发现,虽然汉王电纸书中书的数量繁多,但自己真正想看的书却都没有,即便是在“汉王书城”的下载平台上。

电子版权无法带来收入

“为什么你们也学那些美国人?”米兰・昆德拉的夫人很不高兴地对前来洽谈电子版权的世纪出版的合作者说。

此前,世纪出版集团旗下的上海译文出版社获得了米兰・昆德拉的中文版权,出版了包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生活在别处》等系列作品,双方合作甚为融洽。但是,当正在计划推出电子阅读器的世纪出版集团找到米兰・昆德拉的夫人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陈昕说,“她不太信任这些东西,不愿意拿出来。”

对电子版权态度有所保留的并不仅仅是米兰・昆德拉的夫人,中国的作家们对作品的电子版权授权同样非常谨慎。《红处方》的作者毕淑敏告诉《财经》记者,自己所有作品的电子版权都在自己手中,即便授权,也只会是一年到两年的短期授权。

促使作家们态度谨慎的原因非常简单,目前为止,电子阅读平台还不能为作家们带来太大的收益。毕淑敏透露,自己并非不愿意让自己的作品通过数字渠道进行传播,而是数字版权的授权带给她的收入,“到目前为止连一分钱都没有”。

北京磨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经连续推出了《盗墓笔记》《明朝那些事儿》等畅销书,几乎所有的电子阅读器厂商也都曾经与该公司洽谈过合作,其中多数也已达成合作意向。但磨铁文化总裁沈浩波透露,电子阅读版权收入少得可怜,甚至根本没有列入公司的收入名录当中,他对当前的电子阅读市场前景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中国国际出版集团电子处处长汪涛向《财经》记者表示,尽管在电子阅读平台上推广有时能够拉动纸质书的销量,但几乎所有的出版商都有一种普遍的心态――目前并不急着把最新最好的内容拿出去。

汪涛透露,国际出版集团旗下的《北京周报》去年通过向龙源期刊网授权内容,全年收入仅仅几千元。

不仅仅是收入微薄。面对电子阅读器,版权的拥有者还担心自己是否可以获知作品的真实销量,从而获得应有的分成,而当前,国内并没有此类第三方机构来监管内容平台的运营。

正因为如此,电子阅读器平台与版权方之间的信任机制还没有建立,电子阅读器与内容提供者之间的商业模式仍在尝试当中。

卖硬件还是卖内容

在电子阅读市场上,一个恶性循环正在形成并延续――因为没有收益,作家们不愿意将自己的电子版权授权给厂商,而厂商只能提供版权保护期已过的公版书。为了看到更多的新书,用户只能从网络上下载盗版内容,而由此更加剧了作家们对电子阅读器的敌意。

悲观者认为,中国市场可能无法培养出自己的Kindle,中国Kindle们最终的结局可能会沦为简单出售硬件产品,而无法建立起完整的电子书销售产业链。谁都知道,单纯的硬件产品利润并不高。

2009年圣诞节期间,亚马逊Kindle所销售的电子书籍首次超过了纸质书籍。但是,中国的Kindle模仿者们或许要走向另外一条道路。

BDA公司分析师方美琴认为,Kindle的模式很难在中国被复制。亚马逊推出Kindle主要是为了卖书,而不是卖Kindle这样的一款硬件产品。但是在中国,电纸书只是一个硬件产品。

BDA报告认为,电子阅读产业在中国,不仅要面对相对低下的读书率,还要面临互联网十多年来养成的免费阅读习惯和版权保护不力的局面。当任何图书资源都能在互联网上免费得到时,即便需要牺牲一部分的阅读质量,大量的用户仍然不倾向于掏腰包购买电子书。

此前,中国移动曾有过估算,如果所定的电纸书发展目标能够实现,中国移动集团销售电子书籍的收入会占到移动集团总收入的1‰,而每台专用阅读终端中国移动尚需支付大笔的补贴。

“(中国移动电纸书)不是一个很划算的生意。”参与电纸书项目评估的人士透露,“短期为了带动TD终端的量还可以,但是长期来讲恐怕不能持续下去。”

与Kindle不同的是,中国市场上绝大多数的电纸书可以外带SD卡,用户可以方便地将自己电脑中的书拷贝到电纸书中。

此举在部分解决了电纸书自有内容不够丰富的缺陷同时,也使盗版非常容易地延伸到了电纸书的平台之上。

罗兰贝格分析师崔嵬认为,电纸书在中国的模式或许会走向歧途,就像那些市场上出售的数码播放器,买了之后可以随时去卖家那里,或者自己从网上下载盗版的影视内容。中国的电纸书阅读器或将步其后尘。

“汉王们”并不这么悲观。刘迎建向《财经》记者表示,汉王的重点将不是依靠硬件销售盈利。在他看来,汉王前三年是“用硬件补贴软件”,依靠硬件销售的盈利来构建海量的网络电子图书版权平台,并逐渐向“内容主导”转移。

陈昕也相信,“辞海”电纸书的出现,就是为了用硬件来带动内容的销售。为了解决内容整合这一难题,多家电纸书厂商也试图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之道,试图让内容提供商能够从电纸书的产业链中分到属于自己的一杯羹。

在Kindle模式下,亚马逊掌握网络销售图书的主导权,并获得收入的70%,版权方只能分得30%。而在“汉王书城”平台上销售的图书,出版社确定所售图书的定价,并将销售收入的80%,汉王科技分得20%。

汉王科技还将为所有的合作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转档服务,并进行校对和简单编辑,然后推送到书城平台之上。在北京燕郊,汉王科技专门设立了内容转档和处理分部。

在世纪出版的“辞海”内容平台之上,电子书的定价大体为纸质书的三分之一,分账则在出版社、运营商和作者之间实行平分。陈昕向《财经》记者表示,定价模式将实现每销售一本电子书,作者所获得的收益等于一本纸质书。

中国移动集团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中移动数字内容平台的图书,中移动建议售价为纸质书的十分之一,但定价权仍在内容提供商手中,并获得销售收入的40%。

以纸质书定价的十分之一来计算,即便在汉王最优惠的分成模式之下,内容提供商也只能获得纸质书售价8%的收入,还不够出版社支付作者的版税之用。电纸书厂商和运营商的优惠看似已经作出了非常大的让步,但是能否换得版权方的响应仍未可知。

“电子纸”瓶颈

电子阅读器的市场已经略显拥挤,但是不乐观的是,电纸书所必需的“电子纸张”目前仅有不多的几家公司能够提供。

电纸书需要独特的显示屏,普通的液晶显示屏应用于电纸书阅读器的效果并不很好,屏幕太亮无法提供与阅读纸质书籍同样的感觉,在阳光下影响阅读感受。此前,电纸书显示技术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美国E-Ink公司和SiPix公司的技术。

2009年3月,台湾液晶面板巨头友达光电收购了SiPix公司31%的股份。而在2009年12月,另一家台湾液晶面板企业元太科技收购了上游E-ink公司100%的股权。元太科技和友达光电成为全球电子阅读器市场主要的显示屏供应商,其中元太科技占据其中90%的份额,其客户包括亚马逊公司和汉王科技。

友达光电目前电纸书产品进入较晚,目前在供货量方面还并不是非常充足。世纪出版的“辞海”阅读器所采用的即是友达光电的显示屏。

这一上游元器件的垄断,直接造成了当下国内电纸书市场的两大尴尬:供货量不足以及价格居高不下。刘迎建向《财经》记者表示,去年电纸书的供货一直是个问题,市场上供不应求,但产量却始终受限。

世纪出版的“辞海”,第一批面市仅销售了2000套,第二批为3000套,而即便到了今年五六月的第三批,也不过6000套。陈昕向《财经》记者透露,今年世纪出版订购的面板数量为10万套。

正是因为产量太小而且良好屏率低下,导致电子纸面板价格高企。陈昕表示,售价3000元的“辞海”阅读器,仅面板成本就超过1000元,再加上其他硬件和软件及运营成本,电纸书价格下降空间不大。

厂家授权书 篇二

论文关键词 假冒注册商标 商品 鉴定结论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

对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司法机关已有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一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以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即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为了有助于理解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分清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间的区别:

一是从外延上看,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一种;二是从使用商标上看,前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后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三是从商品上看,前者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后者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四是从责任上看,前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后者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五是前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适用上转至《商标法》,后者不是。

二、商标权利人鉴定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商标局酌行政解释: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商标案[1997]458号)“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应由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检验机构鉴定。在双方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应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的鉴定结论为准。”《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标识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字[2005]第172号)“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人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商标标识进行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鉴定者无相反证据****该鉴定结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纳。”

三、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分类

第一类:完全假冒。对同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的商品,称为完全假冒。此情况下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生产商对相关产品生产工艺、外观及材质特征掌握最直接、全面和准确,因此其对产品真伪的鉴别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工商机关需要生产厂家(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结论,证明所查处的商品是不是属于正品。值得一说的是,如果厂家对串货商品出具假冒鉴定的结论时,是应该要求商标的注册人提供区别真假依据的。茌具体案件中,许多公司的鉴定证明过于简单往往只有一句话,即“查获的商品非我公司产品,为假冒产品”。证明中没有从产品外包装物等方面作出比较分析。当然,工商机关应对商标注册人区别真假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另外为降低败诉风险我们要履行要求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提供包括进货的票证、书面证明在内的证据这一程序,以证据来****商标注册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在期限内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相反证据,则采信商标注册人的鉴定结论,认定涉案商品为假冒商品。

第二类:不完全假冒。如果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和厂址甚至有自己的包装、仅仅只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这样构成侵权的称为不完全假冒。在这种情况下,被查处的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和厂址,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其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经过商标注册人许可或授权。因此,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意见在这里主要就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是否经过其许可或授权。

四、商标权人鉴定结论的证据性质

证据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证明力的强弱。商标权人鉴定结论属于何种性质的证据,在理论上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属于鉴定结论性质;二是属于书证性质;三是属于证人证言性质。司法部门对此问题之间亦有分歧:广东省高院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诉李建新商栎侵权纠纷案将其认定为“证人证言”;福建省高院关于省工商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若于问题研讨会纪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所采用的鉴定结论,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不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以及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对于这项规定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在某些案件中,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提供鉴定结论,但其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现场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相对人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事实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定。第二,在没有专门鉴定部门或专门鉴定部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在行政诉讼中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属于利害关系人提供的书证,而不属于鉴定结论、而应该认定为书证。

笔者认为是一种单位证明材料,按现有证据分类无法归类,但可以补强后转化为证人证言:既加盖单位公章又附有自然人签名,单位公章可视为对证人身份的认可和证实。同时建议用证明或鉴别的形式说明,避免鉴定报告材料的形式,如当事人对侵权物品的辨认意见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是鉴定(鉴别)而不是认定,工商局的是认定而不是鉴定,工商机关对涉案标志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涉案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认定,无须报请商标主管机关来认定,更不应完全依赖商标注册人的意见。商标注册人的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鉴定(鉴别)是对物的来源的证明;认定是是否侵权的证明。

五、商标权利人能否授权他人鉴定商品

根据商标局《关于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注册商标真伪问题的批复》(商标综字(2008]第46号)“商标注册人依法委托他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案件,并且明确授权被授权人可对注册商标是商品真伪进行鉴定的,商标注册人和被授权人须对被授权人的书面鉴定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鉴定者对该鉴定意见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其商品系真品的证据或者取得该证据的线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信”,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具有法律效力。

六、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鉴定

厂家授权书 篇三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______(投标人全称)、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________(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_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为我单位人,该人有权在__________(公路项目名称)第_______合同段(或 大桥)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____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_____(盖章)

授 权 人:_____(签字)

被授权的人:_____(签字)

日 期:___年___月__日

(注: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盖章并由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格式二:

xx管理处:

在认真阅读和领会《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基础上,本授权书宣告: (产品生产厂家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的代表我单位确认:

1、我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公司下列产品的销售,从事相关投标和安装工程。

2、我公司有能力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生产加厚型(4mm)欧美式护栏板和加高改造护栏柱。(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公司保证如果 (投标人) 在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中中标,将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和规定时间提供上述产品,否则,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生产厂家: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

投 标 人: (盖章)

厂家授权书 篇四

关键词:医院 招投标 审计监督

在当今医疗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招投标是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招标公司或自行组织,运用一定的技术、经济方法和市场竞争机制的杠杆作用,以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取物资或服务的一种有效手段。医院的物资采购和外包服务应全部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规范进行。面对我国医院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了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达到医院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资金效益的目的,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纪检部门应重视招标投标工作的审计监督,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开标、评标现场及投标商投诉等招投标各环节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审计。

一、招标前的审计监督

(一)审查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查对外的招标信息是否公开挂网、是否全面、准确,范围是否具有广泛性,参与招标的投标人是否合格;开标时投标家数是否在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不允许开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审查接受邀请的投标单位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资质和财务状况,是否邀请至少三个以上投标人参加;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审查所采购的物资是否确实没有供方投标、没有合格投标者、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详细确定规格或具体要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医院紧急需要、不能预先计算出价格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是否在两家以上;

重点审查,是否按照规定的金额界限合理的选取招标方式,有无有意规避招标的情况;招标信息是否具有广泛性,可以得到潜在投标人的有效响应;参与招标的投标人与招标公司或招标方是否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二)审查招标文件

审查招标文件是否胶封装订,不可拆卸,内容是否完整、严密,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国家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重点审查,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和要求是否详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是否明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是否科学可行。

(三)调查资信、抽取专家

由医院纪检部门在开标前对购买标书的厂家进行资信调查,排除信誉记录不良的厂家进入开标环节。联合医院纪检部门监督招标公司是否在开标前的2个小时根据招标类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

重点审查专家库操作有无人为控制筛选范围,电话通知专家时是否泄漏招标信息。

二、投标商资质审查

资质预审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由招标公司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调查,医院审计、纪检部门在开标现场再次审查投标商资质。

重点审查,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特许经营、限制经营证书是否是原件或公证件;生产厂家授权书或销售授权证明是否是原件;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是原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表复印件是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上资格证明材料若缺项则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开标现场监督

邀请医院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部门现场督导,全程监督、维持招标现场纪律。由医院审计、纪检监督组宣读招标纪律,通报资质审查情况,全过程监督、管理开标现场。要求评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分;监督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程序、私自与供货商串通、泄漏招标信息等情况。

重点审查,评委打分记录的总分和明细分是否相符;差异较大的评分是否有合理解释;评选的厂家是否具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及长期技术支持能力,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拟中标单位承诺的优惠内容,招标组织是否现场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招标结果的审计

采购结束后,要求招标公司一周内报送招标资料。审计部门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审计合同,出具审计建议。并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合同验收、入账、维护维修等执行情况。

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招标结果;金额和数量变更增减是否在总报价的10%以内;有无转包、分包情况。

五、投标商的投诉处理

对于发生的招标投诉事件,可采取分级负责制妥善处理。由招标公司或医院招标办首先接收、初步调查后,将投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再提交医院审计、纪检部门受理。医院审计、纪检部门组成投诉处理小组,根据投标商的投诉申求,通知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双方同时到场,告知投诉的要求和规定,同时了解、记录调查情况。要求投诉与被投诉双方限期以邮寄方式,重新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原件、资质原件、公证件等。医院审计、纪检部门收到邮寄证明材料后,两人一组共同审查,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联系药监局等管理部门核实资质;出具书面调查说明上报相关领导;并就处理结果通报招标公司与医院招标办。

重点审查,投标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等原件是否真实,有无第三方的有效证明;生产厂家是否出具了唯一销售商授权书;调查说明是否有投诉双方的签字确认。

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 规范招投标行为,是维护医院利益和招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医院审计、纪检部门实施全过程同步监督,有助于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形成系统的监督体制和机制。对医院降低成本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被监督人的一项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厂家授权书 篇五

关键词:网络环境;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7)02-0080-03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电子图书和影音视频等资源被广泛使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纷纷建设自己的特色数据库,收纳了大量的电子图书资源,如何防止这些数字资源被盗版,已成为数字内容市场的重要课题和图书馆面临的严峻挑战。国外对数字版权保护的研究较早,1999年Adobe公司即开始使用DRM技术(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作为一种安全技术手段,对数字内容加密起着重要作用[1],也为我国图书馆研究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借鉴。

1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服务现状

1.1 电子图书阅读器逐渐普及

电子图书阅读器最早由美国开发,如:美国微软公司利用个人电脑平台优势占领了大半个电子图书阅读器的市场。受国外电子图书阅读趋势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电子图书阅读器逐渐普及,如:书生之家的“书生数字信息阅读器”,中国数字图书馆的“数字图书浏览器”,北大方正的“超星图书阅览器”等。此外,因kindle、iPad的流行也带动了电子图书阅览的潮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阅读方式由传统纸质图书转向电子图书。在这种情况下各类电子图书阅读器纷纷出现,让人无从选择。但某些阅读器只能读取特定格式的电子图书,读者必须安装相应的阅读软件才能阅读;一些阅读器涉及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如系统自动安装不可删除的软件,强制用户使用。

1.2 电子图书的内容日益广泛

网络环境下,我国电子图书市场迅速发展,其内容涵盖人文、科技、管理等方面,这些电子图书凭借其方便快捷、低价高质、极易传播的优势,获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2014年的网络调查显示,最受读者欢迎的电子图书分别是计算机科学类、语言学习类及畅销小说类图书[2]。目前,图书馆所提供的电子图书内容越来越全面,更加符合读者的阅读需求。

2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2.1 网络环境不安全,盗版情况时有发生

所谓数字版权,是指图书馆通过先进技术对各类数字内容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它既包括软件开发技术,也包括硬件保护技术。图书馆通过数字版权保护,能够平衡数字信息商业链条中各个角色的利益需求,同时也可以促进数字化市场的合理有序传播。数字信息的传播要经过供应商、网络平台、后台操控等环节,因此,其传播过程相对来说不够封闭和安全,同时,由于电子图书的即时性与传播的广泛性,致使盗版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公共网络、微信公众号为了增加访问量,擅自传播电子图书内容,任由读者下载和阅读,严重侵害了作者的知识产权和图书馆的利益。

2.2 版权权利种类较多,版权保护非常复杂

网络环境下,电子图书涉及的版权内容较多,主要有署名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行权、改编权及网络传播权等。而这些权利都需要经过电子图书作者的授权,可见版权保护十分复杂,这就导致图书馆在购买电子图书版权与权利鉴别方面存在困扰,在后续的数字版权保护过程中也极易产生漏洞与死角,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3 版权授权有瑕疵,支付渠道不通畅

和国外相比,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起步较晚,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电子图书数字版权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概念模糊、责任不明的现象,一些非正规的电子图书出版商也存在没有获得作者授权便对其作品进行传播的现象,导致权利人和责任人不确定性问题时有发生。目前,我国多数电子图书版权都掌握在作者手中,电子图书出版商在洽谈版权获取的过程中,面临着授权难的困境。此外,关于电子图书版权费用支付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电子图书版权费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不利于电子图书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电子图书版权费用支付渠道不够畅通[3]。

3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的方法

针对上述电子图书数字版权面临的问题,笔者提出了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的方法。

3.1 营造和谐竞争环境,构建网状战略联盟

3.1.1 开拓图书馆电子图书购买的资金渠道。要求图书馆应购买正规的电子图书资源,提高图书馆保护电子图书版权的能力。

3.1.2 建立网状战略联盟。网络电子图书产业是一种开放的产业链模式,政府应促使图书馆建立网状战略联盟,与电子图书厂商达成合作关系,拓展线上与线下两个领域的电子图书资源。这样既可在线上完善电子图书资源,又可在线下将电子图书汇编成册,双管齐下,为读者提供更好的电子图书阅读体验。

3.1.3 加强对电子图书阅读器的监管。政府要加强对电子图书阅读器的监管,严禁电子图书阅读器以盗版资源作为吸引消费者的条件,切实打击不法电子图书阅读器厂家的违法行为,为电子图书产业营造一种和谐的竞争环境,真正做到保护作者、电子图书厂商、图书馆与读者的合法权益。

3.2 推动技术创新,完善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系统

推动技术创新是图书馆进行数字版权保护的核心内容。目前,现有的电子图书供应渠道存在漏洞,导致系统易被侵入、服务器易被攻击等问题。笔者依托DRM服务器,提出包含加密服务器、内容服务器、授权服务器、密匙服务器、认证服务器等技术手段的电子文档保护系统,通过多重技术保护,避免侵权盗版行为的再次发生(见图1)。

如图1所示,DRM服务器的电子图书保护系统由七个子系统组成,相比原始的电子图书保护系统,DRM服务器更具安全性,同时在加密服务方面也有所完善,能够有效帮助图书馆在技术方面对电子图书数字版权进行保o。

3.3 加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馆员版权保护的能力

无论是电子图书的购买还是数据库的构建,都需要相关人员的参与。为此,图书馆应对从事相关工作的馆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版权意识,杜绝内部从业人员的侵权行为。此外,通过提高馆员的版权保护能力,也可促进图书馆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的开发和建设。笔者认为,馆员只有学习先进的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才能预防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4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的策略

4.1 法律层面:加强电子图书数字版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从20世纪初开始,我国就不断完善著作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但主要是针对纸质印刷品而言。网络环境下,有关电子出版物数字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现有的法律已不适用于目前的网络环境。因此,适应电子图书产业发展的数字版权法律法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法律法规应明确数字出版、互联网出版的基本概念,明确不同出版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其次,应规范电子出版商的数字版权归属,避免责任人的不明确性。最后,应规范电子出版物的版权支付标准及市场交易。

4.2 制度层面:完善著作者授权管理制度

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要想保护电子图书作者的权益与读者享受正版的权利,就必须完善电子图书著作者授权管理制度。笔者认为,首先,图书馆要对电子图书厂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电子图书的授权许可是真实有效的。其次,图书馆应依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权利人进行授权,调解电子图书出版商和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在版税方面,图书馆应及时向作者或电子图书厂商支付版税,保证版税的透明度。

4.3 技术层面:强化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一般来说,电子图书厂商向图书馆提供资源时,有责任和义务对其作品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但电子图书厂商的技术手段有限,加密措施更新频率较低,无法切实保证电子图书的安全性。这就需要图书馆在购买电子图书资源后,进一步利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强化对电子图书的数字版权保护。目前,我国部分电子图书厂商的数字授权保护做得很好,如: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采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运用DRM技术实现数字内容二次传播的可控性与跟踪性,图书馆可以充分借鉴该保护模式对电子图书版权加以保护[5]。

4.4 宣传方面:提高数字版权保护意识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的保护,不仅要依赖法律、制度和技术,同时还要获取大众的广泛支持。如:媒体可针对数字版权保护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让读者远离盗版电子图书。此外,图书馆也可定期举办有关版权教育的知识讲座,让用户了解电子图书生产、发行与传播的流程,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及对电子图书付费阅读的认可度,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的传播提供良好的宣传导向。

5 结语

综上所述,图书馆的电子图书服务融合了丰富的科技文化,电子图书在为读者带来便捷阅读的同时,也面临着侵权盗版等问题。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需要政府、图书馆、公众及电子图书厂商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图书馆只有尽快解决数字化发展与版权纠纷之间的矛盾,才能营造良好的电子图书市场,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图书传播的合理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宋旅黄。电子图书数字版权保护的技术模型初探:以三新书业的探索为例[J].图书馆杂志,2016(3):33-38.

[2]朱兴东,罗万伯,柏银,等。DRM技术及其在电子图书发行平台构建中的应用[J].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1):84-88.

[3]符玉霜。电子图书的版权问题研究[J].现代情报,2011(1):29-31.

[4]李京。国外高校图书馆电子图书利用权益相关问题探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3(13):76-82.

厂家授权书 篇六

但这份已生效6年多的判决书,却一直难以执行。彭娟娟称“没有拿到一分钱”。如今丈夫因病住院,急需用钱,无奈才想到低价出售判决书。

十几年前,曹为国与奔马摩托车厂合伙经营摩托车配件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而停业。令他没想到的是,奔马摩托车厂在未经曹为国同意的情况下,竟擅自将他投入的实物作价变卖,所得款项也分文不给。曹为国多次向合伙方索要无果,至法院,要求摩托车厂归还当初的投资款项。

2003年5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奔马摩托车厂应偿还曹为国各种款项78万余元,且奔马摩托车厂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下属企业,管委会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6年多过去了,这一张78万元的判决书似乎变成了“白条”,曹为国和妻子彭娟娟曾向法院多次申请过强制执行,但都无果而终。

2009年8月,曹为国因慢性肾衰竭住进了省人民医院,一天得花几百元的医疗费。无奈之下,彭娟娟在新浪论坛发了帖子:出售已生效6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彭娟娟希望这样能引来有能力的人帮助,“总不能因为没钱放弃治疗吧!法院的判决是78万元,如果有人愿意拿现金,给我们60万元就行了,救人要紧。”彭娟娟说。

对于判决书是否可以出售,引来了法律专家们不同观点的碰撞。

观点1 有亵渎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之嫌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刘国认为,对于判决书的债务人来说是必须履行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构成犯罪,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放弃其权利,但出售其债权则有亵渎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尊严之嫌。

观点2 当事人对债权有处分自由权

厂家授权书 篇七

1撰稿要求

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并结合作者来稿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做如下规定:

①来稿请参照本刊的编排格式书写,并请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通讯地址、邮编以及联系电话等。

②来稿要求文字规范;计量单位采用国家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号;文中外文字母、上下角标字母位置要书写清楚,分清大、小写和正、斜体;文中插图必须清晰,图注、图题要标注清楚,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及3~5个中(英)文

关键词 。

③来稿请采用电子版或E-mail方式,地址为:linjil966@。来稿一定要注明作者单位及联系电话,以便与作者及时联系。

④来稿文责自负,凡已刊登的稿件在内容上有侵权行为的,由作者自己负责。另外,本刊已加入期刊光盘版,文稿一经采用,即视为同意将网络传播权及电子版发行的权力授予本刊,本刊一次性给付的稿酬中已包含上述授权的使用费。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网络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⑤本刊将及时通知作者稿件处理情况,收稿10天内通知录用情况(电话或E-mail),在此期间请勿一稿多投。

⑥本刊有权对稿件进行删改和文字加工。来稿一经刊用,即付稿酬(含电子版稿酬)并赠阅每位作者本期杂志2本。

2广告收费标准及规定

①本刊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以及插页均为大16开本、进口纸胶版彩色印刷,刊登整版彩色广告,收费标准(每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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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内文刊登整版(大16开)、半版及各种小型黑白广告,收费标准为:

整版1200元;半版700元;不足1/4版的小广告每幅400元。

②凡在《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月刊上刊登广告的厂家,可享受免费设计广告及刊登有关文章的优惠待遇。

③为使刊登的广告更好地发挥作用,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本刊可根据厂家提供的用户名单,直接将该期刊物赠送到用户手中,并根据广告所刊登的位置与厂家所提供的用户数量,免收或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

厂家授权书 篇八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r[文秘站:]dquo;),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 言

鉴于:a公司、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2.1 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 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 c厂承诺并保证:

2.3.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 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 生效

4.1 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 适用法律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6.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 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8篇厂家授权书,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厂家授权书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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