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务工经商人员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呢(去台湾经商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重庆务工经商人员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呢的问题,以及和去台湾经商需要什么条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重庆务工经商人员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呢的问题,以及和去台湾经商需要什么条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重庆务工经商人员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呢(去台湾经商需要什么条件)

一、重庆落户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三)2020落户重庆条件放宽限制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2、公民回国(入境)定居恢复户口;

3、公民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回原籍落户;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5、大学中专学生毕业和退学、开除、毕业回原籍入城镇居民户;

6、主城区内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迁移的除外)及因购买商品房、单位分房迁移入城镇居民户。

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分局审批:

1、因收养申请子女从市外迁移入户和无收养证申请收养子女入户登记;

3、补登、补录及年满16周岁无户口人员落户;

4、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由市外迁移入户;

5、因征用农村土地户口“农转非”;

6、已下达《建设用地预办通知》或《土地征收批复》的征地开发地区的入户、分户;

8、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入户的(本市户籍“三投靠”及购房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

9、原市外户籍的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来渝安置落户;

10、原市外户籍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来渝落户;

12、分局、区县(自治县)局认为需要由其审批的其它户口事项。

除上述两条外的其他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审批。

二、重庆投资创业落户条件

1、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备注: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果学生有直系亲属在市内,也可以在直系亲属处入户;对于在市内有房产的,可直接在居住地入户。

3、以上情况都不具备的,则由其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予以管理。

4、a、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满足实际居住和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

5、b、另重庆市外人员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申请在主城区入户的,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在渝务工经商5年以上,同时要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

6、a、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符合务工5年以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投资创业2年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b、在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务工3年以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2年以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转移人口务工1年以上、投资创业1年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8、c、在城市发展新区,符合务工2年以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转移人口务工的、投资创业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9、d、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符合务工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投资创业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0、a、重庆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重庆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11、b、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

12、c、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优秀称号的农民工。

13、b、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

三、重庆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一、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条件: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办理材料: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办理材料:

2、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父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年满18周岁的子女在校《学籍证明》。

三、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条件: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办理材料:

1、父母、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三投靠”申请户口迁移的: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四、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条件:在城市地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实际居住的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申请一同迁移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直系亲属随迁的,夫妻还需《结婚证》等关系证明。

5、其中父母子女关系,《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不提供关系证明。

五、务工经商户口迁移条件:在渝务工经商达到一定年限且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务工经商年限为:

都市功能核心区务工5年以上或投资创业2年以上;

都市功能拓展区3年以上或投资创业;

城市发展新区2年以上或投资创业;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3年以上或投资创业1年以上;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居民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经商,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2、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3、务工经商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需《结婚证》等关系证明。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6、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六、申报新生婴儿入户条件:新出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办理材料:

2、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4、境外出生子女出生登记的,还必须具备出生地医疗机构的出生证明(是外文的必须同时附翻译件,父母在翻译件上签字认可);婴儿和母亲的护照或通行证;与入户地户主的关系证明;入户地户主的户籍资料及房产资料。

5、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选择在具备生活条件的父亲或母亲部队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也可选择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夫妻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户口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七、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含非婚生育)的人员落户条件:对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一律不得将违反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等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对历年来出生和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子女均按照本人自愿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办理材料:

2、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薄》。

八、中国公民在国外生育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子女落户条件:中国公民在国外生育且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子女入户,办理材料:

2、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3、父母、子女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

5、落户地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九、事实收养捡养的弃婴(儿童)落户条件:申请收养子女户口迁移入户的,办理材料:

1、凭收养人书面申请、《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手续、收养人《居民户口簿》登记常住户口。

2、不符合收养条件私自收养的弃婴儿童,原则上应送交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凭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弃婴捡拾证明等材料,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登记常住户口。

3、经动员拒不送交儿童福利机构抚养,且私自收养已满3年或被收养儿童年满6周岁的,凭收养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可在捡养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公共集体户或社会福利机构登记常住户口。

4、被收养人已年满14周岁的,凭捡养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可在捡养人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关系为非亲属。

四、重庆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5、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直系亲属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结婚户口投靠等)。

五、重庆潼南区户籍如何入户主城区

1、可以通过购买主城区房屋落户主城区。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一起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

2、但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2003年8月6日前购房的不受居住面积和文化程度的限制);主城区内因购房申请入户的不受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以及学历、面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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