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内容(离婚无效的法律规定)

导读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内容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无效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一、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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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内容(离婚无效的法律规定)

一、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过了几年就失效了

1、离婚协议书,以离婚为目的,一般情况,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自愿离婚,约定子女扶养,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持这样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登记,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双方不会在协议中约定经过一段时间离婚协议失效,要是离婚失效了,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受理双方的申请。

二、结婚证上写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是什么意思

1、答法律分析:离婚证上写失效是双方已经离婚了,结婚证件失效的意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7、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8、(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9、(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10、(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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