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导读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一、什么叫“恶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一、什么叫“恶意讨薪”

1、不是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来解决欠薪问题。例如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

2、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二、恶意欠薪立案标准

恶意欠薪罪,法律专业术语是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是: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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