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动产抵押权)

导读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的知识,包括动产抵押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的知识,包括动产抵押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动产抵押权)

一、以物抵债和抵押的区别

你好,以物抵债和抵押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偿还债务;抵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权。

2.目的不同:以物抵债是为了还清债务,而抵押是为了获得借款。

3.权利义务不同:以物抵债的债务人仍然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但需要承担保管责任;抵押的债务人不再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只有在还清所有债务后才会归还。

4.适用范围不同:以物抵债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抵押主要适用于房产、车辆等有形财产的债务。

5.法律效力不同:以物抵债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并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抵押需要在相关财产权属证明文件上登记抵押权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动产抵押反担保和动产质押反担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反担保物的关联方式不同动产抵押反担保与动产质押反担保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对反担保物的占有。动产抵押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债务人)占有使用,而动产质押后,质物需移产质权人(担保人)占有。★风险度不同担保人选用动产抵押反担保时,由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抵押人有可能将抵押物挪用、转移、变卖,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度;动产质押由于质物移产质权人占有,不存在质物被挪用、转移、变卖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担保人的安全性。★变现方式不同《担保法》规定,动产抵押的抵押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由于担保人不占有抵押物,因此,担保人与抵押人对抵押反担保物的处置协商如不成功,只能向法院起诉,以获得补偿;而动产质押担保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动产质押的变现方式更为快速、方便。

三、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

2、标的不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

3、担保效果不同。质权除优先受偿以外,因为是把质物转移给了债权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抵押权因为其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这样的效果。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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