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价格欺诈行政复议的依据是怎样的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行政复议解释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被行政单位诬陷和欺诈可以起诉吗
1、因为被行政单位诬陷和欺诈是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在我国法律框架下,被告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可以通过律师咨询、向公安机关举报等方式来。
4、同时,被告人也要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变化,及时了解和学习自己的权益和方式。
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1、这一条款是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包括单位负责人)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处罚规定。法条如下:
2、《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4、(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5、(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6、(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7、(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8、(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9、(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10、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关于价格欺诈行政复议的依据是怎样的呢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