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导读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包括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包括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房屋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什么意思(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一、执行裁定书什么意思

执行裁定书。这句话的意思是:法院执行部门人员根据裁定书的内容去执行的行为。裁定书是法院的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就要无条件地去执行。如果裁定书都不及时去执行,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就是执行职能部门的违法行为,执行裁定书是执行职能部门的具体执法行为。

二、法院执行庭的职责是什么

1、第一条、负责依法执行本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

2、第二条、负责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

3、第三条、负责对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作出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

4、第五条、认真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5、第六条、密切配合上级法院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审查,及时报送提级执行的案件;

6、第七条、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执行案件;

7、第八条、做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工作;

8、第九条、做好执行程序中的指导工作,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权利提供服务;

9、第十条、加强对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努力化解“执行难”;

10、第十一条、做好执行信访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服判、息诉、罢访工作,防止出现重大信访案件;

11、第十二条、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12、第十三条、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13、第十四条、办理其他相关执行的工作。

三、抵押合同经公证后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抵押贷款原则上是不需要公证的,一些银行和放款机构要求做的一项公证叫“抵押强制公证”,其大致意思就是说如果倒债务人不覆行债务,银行或放款机构可以绕开繁琐的法院拍卖程序,凭公证书强制将房产处置用于归还贷款,大多数私人借贷或公司借贷都会采取这样的措施。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书一般应当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成立要件的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如果银行或放款机构要求做的话,只能去你当地的县级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建议咨询一下当地公证处。抵押公证费都是按照你房屋价值来收取的,而不是贷款金额。

例如,你房屋价值100万,你只需贷20万,评估抵押公证费也是按照100万金额来收取的。大概算下来在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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