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导读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意思,以及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一、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的含义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意思,以及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一、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的含义

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向法院提出予以司法保护的请求。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它只能向法院提出;第二,它的内容仅限于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第三,它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各方;第四,它以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为提起原因。

与诉权的双重含义相适应,诉也具有双重含义,即诉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所谓程序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启动民事审判程序的请求。所谓实体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程序意义上的诉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是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是保护实体意义上的诉的诉讼形式或者手段;实体意义上的诉,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所要保护的具体内容或者所要追求的目的。它们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从而使诉的概念具有完整的内容。

(三)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1.诉与起诉。诉作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予以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其表现形式有起诉、反诉、上诉、再审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等。起诉是诉的表现形式之一,这是两者的联系。诉与起诉的区别主要有二:一是诉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甚至案外人;而起诉的主体仅限于原告;二是诉可以出现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之中;而起诉则只限于一审程序。

2.诉与诉讼。诉与诉讼是有区别的,不能混用。首先,两者的形态不同;其次,诉讼的内容远比诉的内容丰富。当然诉与诉讼也有联系,即诉的提起及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诉讼的全部内容。可见,诉讼与诉在概念上仍然是种属关系,诉包含在诉讼的内容之中。司法实践中将两者混用,主要原因在于把诉与围绕诉所进行的种种活动及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等同起来。

3.诉与诉讼请求。诉作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予以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两个方面的内容;而诉讼请求则仅限于实体意义方面的内容,它是诉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具体方案,也即诉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相当于实体意义上的诉。可见诉的外延比诉讼请求的外延宽,两者不是同一概念。但诉与诉讼请求也有一定联系,即诉讼请求是诉的要素之一,它存在于诉之中,并与程序意义上的诉一并提出。

诉与诉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的区别主要为:首先,诉是一种请求,而诉权则是一种权利或者权能。其次,诉处于动态,而诉权则处于静态。第三,诉是具体的,而诉权则是抽象的。两者的联系主要为:首先,诉权是诉存在的基础,诉是诉权的表现形式和行使诉权的起点;其次,诉权的双重含义决定诉的双重含义。

1.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司法保护的手段。

2.它为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民事案件提供了根据。诉作为当事人请求司法保护的一种意思表示,为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民事案件提供了根据。

二、什么是诉讼诉讼分为哪几种类型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诉讼可分为四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通过侦查、起诉(包括自诉)和审判活动等,适用刑事法律,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处刑问题。

2、民事诉讼,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各种民事权益,因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产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民事法律,对当事人争执的问题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全过程。

3、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4、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先进行调解,一般只对调解无效的作出裁判。

5、经济诉讼,实质属于民事诉讼。但由于经济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各人民法院均设立经济审判庭,专门受理经济纠纷和涉外经济案件。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适用民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律审理经济案件的全过程。

6、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依法起诉,人民法院适用行政法,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三、请谈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特征

1、(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写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5、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6、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特征是它以特定主体-人民法院为主导。这集中体现于: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人民法院同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在同一诉讼中行为和活动,但彼此间并不发生诉讼法律关系,诉讼参与人只能同人民法院之间形成这种关系。因此,诉讼法律关系如同一个扇面,它由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分别发生的多个具体的诉讼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

7、同一诉讼中若干个诉讼法律关系是有主次的。一般说,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要的,是其他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条红线。当这一法律关系消灭后,其他法律关系也不复存在。这也表明,同一诉讼中的若干个法律关系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统一、协调存在的,共同服务于正确、及时、合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宗旨。

8、二、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统一的

9、在同一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法律关系有主有次,彼此分立。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益之争。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虽处于次要地位,但也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之争服务的。因此,彼此分立的诉讼法律关系又是统一的。

四、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是什么意思

1、法律事务,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办理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

2、一是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

3、二是虽具备诉讼要件,亦即虽有争议但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务。

4、其一,它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5、其二,它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

6、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接受委托或者请求,通过非诉讼方式办理法

7、律事务的一种业务活动,其中包括三点含义:

8、(三)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9、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10、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接受委托或者请求,通过非诉讼方式办理法律事务的一种业务活动,其中包括三点含义:

11、(一)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

12、(三)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五、诉讼四个特点

1、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公力救济”方式;

4、诉讼基本上是一种三元结构系统。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诉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

6、民事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立与平衡。

六、上诉状的六大特征

1.民事上诉状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2.民事上诉状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上诉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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