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未成年子女的日记是侵权吗(父母跟随子女户口迁移)

导读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父母偷看未成年子女的日记是侵权吗,以及父母跟随子女户口迁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一、父母私自看孩子的QQ和日记犯法吗1、《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父母偷看未成年子女的日记是侵权吗,以及父母跟随子女户口迁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父母偷看未成年子女的日记是侵权吗(父母跟随子女户口迁移)

一、父母私自看孩子的QQ和日记犯法吗

1、《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打开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在线聊天记录和未成年人的手机信息等个人信息,并且不得透露隐私权未成年人。

2、隐私权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监护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项义务。

3、在《未成年人保》第二章中,几乎所有六条都规定了父母及其监护人的“义务”,而没有一条规定其“权利”。

4、第十二条还规定了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5、因此,父母不能使用其“义务”来限制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二、怎样看待家长偷看孩子日记的行为

1、注意:1。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拥有搜查权,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2。为了公共利益,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不属于侵权行为。

3、3。对于无行为能力(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的开拆,法律有特殊规定。

4、以前,一些父母往往以为,看看孩子的日记,了解一下孩子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很有必有,这是关心孩子的成长的行为。然而,如今深圳的一项地方法规,将使他们涉嫌违法。据报道,5月19日,深圳公布了经市人大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办法》,该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同时,办法的第43条对违反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违反本办法第10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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