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要求)

导读 对于福州市民来说,如果你们想要进行生育保险的转出,那么就一定需要符合规定办理条件,那么大家知道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文庄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对于福州市民来说,如果你们想要进行生育保险的转出,那么就一定需要符合规定办理条件,那么大家知道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文庄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要求)

一、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

办理条件: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人员

二、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5号)

第二条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时间,以及原参保地执行生育福利制度的工作时间,统筹区之间应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时间(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榕委编[2016]42号)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以及相关基金监管职责划入市医保局。

以上就是本次文庄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人员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生育保险转移,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文庄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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