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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技术研究,安全

    国家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 禁止从事[ 13号文库 ]

    13号文库 时间:2025-05-20 03:06:36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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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禁止从事( )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A. 危及公众健康B. 损害生物资源C. 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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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禁止从事(            )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

    A. 危及公众健康

    B. 损害生物资源

    C. 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可圈可点用户

    2021-05-19 06:56

    优质解答

    答案

    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禁止从事危及公众健康、损害生物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章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禁止从事危及公众健康、损害生物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

    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应当符合伦理原则。

    第三十五条 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安全负责,采取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强化过程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对公众健康、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风险程度,将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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