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遵义产假相关规定文庄律师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遵义产假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二、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综合以上想相关所述,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们可以多多查询相关资料。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总结的相关知识,想了解更多,可以到文庄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