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有什么要求吗,以及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期限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一审审理期间是否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1、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员可以在刑事案件一审庭审中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2、(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4、(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案件在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
1、可以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退回补充侦查时,一般应当将案卷材料及犯罪嫌疑人一起退回,如果涉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应当履行换押手续。
2、因此,如果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无须征得检察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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