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意思(执行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执行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司法解释1、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执行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意思(执行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一、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司法解释

1、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十一)》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异议未举证但已清楚说明异议理由并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审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在十日内作出裁定。

2、也就是说,如果异议人未提交新的证据,但能够清楚地说明异议的理由并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那么原审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在10天内作出裁定。

二、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

1、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

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

3、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

4、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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