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规范制度(5篇)(合同管理规范制定依据)

导读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一关键词: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管理中图分类号:F840.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085-03军队社会化保障,是世界各国军队建设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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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范制度(5篇)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一

关键词: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085-03

军队社会化保障,是世界各国军队建设发展的大趋势。社会化保障是一个大概念,它不仅仅限于后勤领域,更是包括后勤保障、装备研制、生产和维修、人才培养和教育训练等能够依托社会保障的所有方面。因此,建立规范的、制度化的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体系,对于推动军队社会化保障健康、有序、高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一)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从市场供求角度来看,部队和地方合作单位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一种经济上的合作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能通过合同来体现和确定,这就需要合同当事人去切实搞好合同各环节的管理。

(二)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是军队社会化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实施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可以规范和约束军队单位和地方合作单位的保障、经营行为,保证各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的约定而达到其目的,推动社会化保障走上良性运作轨道;同时也便于上级统一管理、掌握和分析考评保障效益,总结经验和不足,从而推进社会化改革进程。

(三)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是提升保障效能和军费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社会化保障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很难避免地方合作单位为了单纯的追求经济利益而降低保障质量,或军方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和行为的滋生。通过规范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便于依法运作,抑制腐败,提升保障效益。同时,随着军队社会化保障的全面推开,除官兵的工资津贴外,未来用于社会化保障方面的军费比重会越来越大,所以规范合同管理,对于管理、使用、监督好这部分经费,提升军费使用的总体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四)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是军地双方建立长期保障关系的必要前提

我们所期望的不是与地方合作单位维持短期互惠互利关系,而是期望长期合作。通过合同管理来保证双方利益的获得,在合作双方利益趋于平衡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长期互惠互利合作关系。

二、我军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军队社会化保障的合同管理经过几年的实践,已日臻完善,取得了明显的军事经济效益,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统一,认识上有偏差,合同管理水平低

社会化保障项目对于一个部队或一个部门来说都是大事,单位党委、首长以及有关部门都是十分重视的,但由于在合同管理环节尚没有具体、系统的管理规范可遵循,加之对合同管理认识上的局限性,认为对合同管理只能作原则性规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内容一时难以统一规范,故执行部门在合同管理环节无所适从,只能“沿用”或“套用”社会或各自部队现行的做法。其结果是同样的改革项目,有的单位的合同文本数十页,而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有的单位则一、二页纸,数百字了事。有的即使在合同文本方面“自我规范”了,但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却疏于监管,其结果也只是“纸上谈兵”,其保障质量和效益大打折扣。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责、权、利界限不清

主要表现在自上而下均无统一规定的合同管理主管机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各单位实行的是分散管理――哪个业务部门的项目,哪个业务部门负责管理,该业务部门既是保障部门又是合同管理部门。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单位有多少种社会化保障项目就有多少个合同管理部门的现象。最终导致管理混乱、责、权、利界限不清。

(三)合同文本不规范,要素不全,表述不准,约束力不强

目前我军除大宗招标采购物资和建筑工程类项目有可参考文本之外,其他大部分社会化保障项目尚无可作为依据的合同参考文本,致使诸如“饮食保障”、“交通保障”以及“理发、洗澡、服务社”等方面的社会服务项目的合同,“五花八门”极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文本简单,漏洞多;无印章或业务专用章,或业务章与单位行政章混用,或与无法人组织的个人签订合同等。由于合同文本要素不全,表述不准,至使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约束力不强,存在着执行上的偏差。

(四)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缺失,监督乏力

合同管理的内控制度,就是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以及终止的全过程中,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互相监督制约,相关部门领导要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而现实中,多数单位就是有一个人(一个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相关领导也只能是从程序上履行“批阅、签字”的形式而已,没有规范出一套统一协调、相互衔接的合同管理内控秩序,各环节监督乏力,合同管理水平难于提高。

三、实现我军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政策建议

合同规范化管理,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规范合同文本,而是对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规范。所以规范的合同管理应当包括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法规制度、合同过程控制以及合同分析等诸多要素,建立科学的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体系。

(一)设置高度独立、集中统一的合同管理体制

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体制是指军队划分社会化保障中合同管理职责、权限和处理其合同管理关系的根本制度。鉴于社会化保障涉及到司、政、后、装的各个领域,对其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是确保我军社会化保障质量和效果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认为应设置直接隶属于中央军委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合同管理系统”)。

1.合同管理总局的职能。成立“全军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总局”,直属军委办公厅。其主要职能:掌握国家有关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负责制定全军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相关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检查政策法规的执行;参与带有全局性合同管理项目的调研、论证和试点;参与四总部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合同的定价、签订、履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合同管理专用章的管理;指导各合同管理分局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政策和专业技术咨询;指导全军重大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定价、公证工作;受理全军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投诉、总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中的各类投诉、供应商的质疑、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四总部所辖诸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合同业务部门与合同管理总局联系。

2.区域合同管理分局的职能。在各大军区所在地派属“驻××区合同管理分局”实施区域管理。其主要职能: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内的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动态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全军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拟制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区域性合同管理项目的调查、论证;参与所在军区和军兵种机关、院校、医院合同的定价、签订、履行、监督工作,指导所属各合同管理办事处的合同管理工作;受理所在军区和军兵种机关、院校、医院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投诉、供应商的质疑、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承办“合同管理总局”赋予的合同管理相关事宜。大军区、军兵种所辖诸部的合同业务部门、院校和医院的院务部直接与区域合同管理分局联系。

(二)完善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的相关法规体系

完善法规体系,是军队和国家共同把握的方向问题,是军队社会化保障实施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最高形式。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机关、地方高校以及外军通行的做法,抓紧制定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的系列法规,例如制定《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法》、《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公证法》、《合同竞争法》、《战时的合同法》等等,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有关社会化保障的行为规范、责任承担、保障标准、质量监督与考评、税收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仲裁和执行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如:合同集中管理与归口分散管理制度;授权委托与合同专用章制度;可行性研究制度;合同会签、公证制度;内部控制、协作制度;账务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分析考评制度;档案归拢、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上岗制度等。另一方面,建立法规体系不仅要考虑平时,也要考虑战时的特点。制定与战时社会化保障相适应的动员性法规,对战时物资筹措、征集,运输工具、技术修理力量的征用征调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保证战时社会化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全过程管理

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过程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准备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合同变更、解除或争议的协商与调解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活动。鉴于上述“合同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实现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提供了支撑平台,但要实现规范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社会化保障的质量和效果,还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合同签订前准备阶段的管理。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包括对合同签约人的资格认证和对签约对象履约能力的审查。各级合同业务部门是合同的当事人,也是这一阶段合同管理的主体。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机构应按规定的职责,参与合同管理项目的调研、论证,采用专业手段验证、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为合同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2.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主要是选择订立方式和审查订立条款。在这一阶段各级“合同管理系统”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相关合同业务部门给予系统、全面、具体的专业指导。除了指导其选定合同订立方式外,还要提供切实可行的合同文本,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一经签订各权利主体就应严格履行。在这一阶段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机构要对合同的履行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首先,应主动、全面、正确地督促合同业务部门按合同约定履行好军方义务。同时要协助合同业务部门严格、认真地监督对方履行好相关义务。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合同管理系统”机构都有制止违约行为,调节纠纷,直至诉诸法律的权利。

4.合同变更、解除或争议的协商与调解。原则上,合同变更、解除要在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机构的签证和指导下按规定程序办理。

合同变更、解除问题的处理。合同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军队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合同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变更手续;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

合同争议问题的调解。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要立足于实事求是,平等协商解决;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协商解决的,合同业务部门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机构,由其负责人拟定处理意见后,可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在协商解决无效的情况下,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应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并抄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由其负责人拟定处理意见后,交仲裁机构裁决。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评估体系。一项合同从准备阶段―订立阶段―履行阶段(如无变更、解除或争议)到结算归档,是一个完整的运行区间。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评估标准,由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机构对合同产生和履行的各个评价点进行考核评估。实现对合同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系统的、或阶段性的动态考核,据以评价“合同管理系统”和“合同业务部门”的工作绩效,不断总结提高,使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

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公司以及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成功经验都为我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只要我们坚定目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法律的武器,掌握科学的方法,不断改革拓新,随着规范的军队社会化保障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必将促进军队社会化保障质量和效能的大幅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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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经,等。企业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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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n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s for the military socialized support

WANG Xin-jiang,LIU Hui-ying

(Navy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Tianjin 300450,China)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二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企业自身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以及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造成企业未能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从而对企业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包括运营、人力、市场、财务、战略等法律风险。随着电力行业发展,电力工程逐渐向高参数、大容量发展,电力工程企业面对的工程难度越来越大,合同额越来越高。在市场经济逐渐发展和法治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实现电力企业合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权益是电力企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内在需求。

一、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电力工程企业的法律风险从不同角度有不同分法。从风险形成角度,法律风险可分为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

内部法律风险主要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管理及重要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行政管理机构的处罚,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例如,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重要事件授权委托书、重大经营决策等未提交法律合规部门进行审核,或审核后未按制度执行,就可能造成失误、舞弊、重大差错而导致损失;企业内部缺乏财务管理严格的约束机制,导致财务监管及法律防控不严,给管理人员提供可乘之机,为亲朋好友谋取不当利益或利用违法手段来侵吞国有资产等埋下隐患。从经验教训来看,内部法律风险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源自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不完善,相关岗位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或意识淡薄,在经营决策中未充分考虑法律因素影响,对国家法律法规认知不充分、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些都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

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自身以外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自然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引发的企业难以避免或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例如,电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审查不严引起的违反环境保护、侵犯知识产权、侵害第三方利益、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行为;合同管理不严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文审查不严,为合同的履行及以后产生纠纷后的诉讼埋下隐患;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查不严,出现违法挂靠使用他人资质或以全部转包的方式来承揽工程等。企业作为一个法人组织结构,在外部沟通环境中,不可避免需与政府、相关公司、组织、个人等进行交易、买卖等商业行为,这个过程本身就可能产生法律风险。这些引发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完全控制和避免的,所以企业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后果主要是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或债权债务能以履行,严重的将导致企业难以生存甚至破产。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机制的构建

电力工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存在多样性、复杂性,而且也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或领域。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它所具有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此同时,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常常是相伴相生并具有转化性,所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一个综合、系统、全方位、多角度的防范工作,必须从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人才机构构建等方面入手,通过运用全面、全程的管理手段,最终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1.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各项流程和作业的管理规范,其本质是行为规范及标准化,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的延伸。通过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它是企业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就要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法律风险防控之中,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最终以“法治”代替“人治”。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应当运用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化解、法律风险考核等制度体系。制度的建立既应体现法律风险管理动态闭环的管理过程,又应当将企业法律风险制度涵盖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法律风险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有规划。企业应制定《法制工作规划》和《普法宣传规划》。其次,应有良好的制度系统保障,如制定相关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重大经济合同法律审查办法》、《重要决策法律审查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法律审查办法》等。再次,应落实法律制度考核机制,分清责任,严格奖惩,制定《经济纠纷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法律风险控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而且要有良好的监督落实机制,用以指导企业法律事务和合规工作的有序开展。

2.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企业要采用动态循环控制的原理,运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动态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针对电力工程企业,应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①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电力工程企业主要的经济行为,通过合同的签订,从而产生了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也是电力工程企业最容易产生法律风险的地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是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方法。要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国家或国际推荐的规范版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FIDIC推荐使用的红皮书、白皮书等;在未有标准版本时,企业应尽量参照规范版本,在规范版本基础上与相关法律部门一起制定企业自行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格式。标准合同文本的制定,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避免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此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工程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合同标准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内容。其次,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批和授权管理制度。在合同评审和签订的全过程中,程序的流程及授权规定需明确且规范,确保合同在意向沟通、招标、投标、签订、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全过程均能被管理与监控,尽可能降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是由人去组织实施的,它的运作与经营离不开人。按照现行的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劳务合同、薪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工伤事故、劳务解聘等相关劳动法律制度。企业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从而减少或避免用人劳动关系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这对于企业平稳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③建立完善的诉讼管理制度。诉讼是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也是法律风险发生后的一项事后补救措施。在诉讼发生后或在诉讼时效期内,法律部门要积极指导相关部门进行诉讼或应对诉讼,尽可能提早策划,准备相关材料,避免证据消失及诉讼时效过期。法律事务部门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企业的需要,积极将诉讼的事后被动控制转向提前准备的事前控制,积极做好诉讼的前期准备,切实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减少引发诉讼纠纷的各种因素危害。

3.加强企业法律机构的构建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人员的设置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企业通过聘用社会律师,由兼职律师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二种是企业在内部任用法律从业人员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三种是企业采用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和外聘律师相结合的方式。这三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及业务的需求进行合理选择。相对而言,企业内部法律从业人员相对外聘律师对企业内部情况更为了解,能更多地站在企业管理和经营要求的角度思考问题,能全盘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出的决策更能符合企业的实际要求。而且,很多时候,企业内部法律从业人员作为企业管理部门中的一员,能更多地参与企业的管理环节,能起到更大的事前防范作用;外聘律师更多的是一种顾问角色,或者“救火队”的角色,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以事前培训和事后救济为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佳模式应是公司内部法律从业人员与外聘律师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咨询、风险控制、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法律确定等,需要运用熟练企业内部情况的内部法律从业人员来进行业务的把控;某些专项的法律,需要由社会有专长的律师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某些特殊的海事法律、国际法律、财务尽职调查等项目,更需要了解专项法律、对专项领域情况了解的人进行规划和处理。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机构,建立起以法律专业人力为主、其他相关人员在法律机构指导下为辅的机构体系,使法律机构不断完善。

三、总结

在电力工程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带动着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电力工程方面,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各种风险,其中法律风险尤为突出。在企业法律风险存在的同时,如何做好法律防范甚为重要。电力工程企业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通过制度建设、风险机制完善、人才机构构建等方法,运用管理的手段,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要根据法律的要求来完成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从而减少企业管理体系在法律上的缺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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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素池。大型建筑企业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J].法律与社会,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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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崔玲。浅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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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陆栋生,陈露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J].上海工业,2004(28).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三

为了搞好经营管理,我们饭店用了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去整理合同,因为合同对于我们饭店的经营管理非常重要。如果经营合同管理不好,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创收效果,也会给上级领导带来麻烦,引起纠纷等等问题。为了规范经营合同管理,我们饭店认真分析研究了在合同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合同格式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全;二是合同语言不规范,口语化现象普遍;三是职责界定不清晰,违约条款没有说清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四是合同价格组成不明确,部分合同只有综合单价,没有详细的价格分解等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我们饭店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一次,我们老总刚到饭店时,有一家长包房的合同年租金签订时间是360天,实际按照一般情况应该是365天,但当合同交到老总手里的时候,相关人员已经将合同签订完毕了,饭店因此损失了5天的房租。

发现这些问题后,我们立即着手研究整改措施。为了规范经营合同,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我们统一了文本,按照房屋的性质分清类别;将合同统一分类,便于检查;规范合同的格式和专业用语等等。通过整改,切实保证了经营效益,基本避免了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比如,租用我们二层写字间的客户提前解约,到财务结账时,由于我们的合同规范,将违约条款写的非常详细,客户只好付了违约金,没有给饭店造成损失。

通过重视经营合同管理,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规范的合同也是保证经营的一种保障和手段,对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是可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许多是在合同的立项、订立和履行中发生的。合同管理首先就是要尽可能的发现签订某宗合同隐藏的风险。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中立项的审查以慎重决策,减少无利益投资;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可以减少因个人疏漏产生的风险;加强合同履行中的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为及时、安全的实现;加强合同的备案与存档,可以督促有关机构与人员更谨慎执行合同事务,防止风险。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

二是可以提升企业形象。重合同、守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形象。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使接触企业的人在合同管理中感受到企业管理的规范与秩序,工作的严谨与守信,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一个企业是不是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重视的程度如何,直接反映了这个企业对自身形象的重视程度。通过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

三是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的首要目的就是创造经济利益,一次重大的交易失败、频发的交易失误会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一蹶不振。防止了这样的损失,就是创造了效益。合同管理通过控制随意的决策,通过对合作方的准确分析判断,通过科学的谈判对策,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的合理设计,通过对履行过程中集体问题的妥善处理,通过合法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企业诚信的知名度、信誉度,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那么,如果加强经营合同管理呢?我们饭店逐步完善了一系列措施,以规避企业风险,保证创收效果。一是提高合同审查质量,规范合同管理。我们以合同审查作为企业防范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提高审查质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管理的灵魂。我们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定型化、条文化、制度化,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部门、管理的人员、管理的职责、管理的程序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处罚奖励标准,使之在合同管理中互相支持和配合,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扯皮或失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施工合同是否合法签定,能否依法履行,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及效益的发挥,更关系到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运行秩序的准绳;通过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的阐述,笔者针对所接触的博罗县造价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工作,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合同行为,分析其产生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倡导建设单位各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手段,规范合同管理,保障建筑市场和谐有序发展。

关键词:

施工合同;备案;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体现承发包双方管理目标和经济利益关系的契约,是施工方进行项目施工,建设方支付工程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透支控制的法律文书。合同依法履行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有效发挥。它既是承发包双方实施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监管的重要依据。

1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不够完善,执法中还存在一些漏洞。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存在违法、欺诈等不良行为,同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实施合同备案制度,以此来打击上述不良行为。在出台的法律中也明确指出,一旦施工双方出现纠纷,按照合同备案的内容执行判决。从这方面看出,在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力度、保证工程质量、避免经济损失等,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很有必要。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意义在于三点。第一,现实情况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针对实际操作中的漏洞会逐渐解决,从而使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回归正规化、合法化、科学化。第二,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保障当事人权益。市场发展不成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规范市场,合同备案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第三,便于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市场情况。2015年度,在博罗县完成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共计43宗,建筑面积约104.71万余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59亿元。通过备案可以了解到博罗县内客观准确的市场信息,包括施工周期、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的等,从而反推出是否存在违约或拖欠工资等问题,为县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2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承担责任,违背相关规定不办理备案手续。第二,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三,不采用国家标准统一的合同格式而且自定条款甚至所谓的“黑条款”约束签约方。这些问题很突出,也是亟待出来的。

2.2相关制度不健全

现行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整体上管理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市场上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比较快,施工质量要求更加严格苛刻,而需要管理监督的主管部门出来的规范制度明显跟不上市场的变化,这就成为市场不稳定的客观因素,不利规范整顿市场。另一方面,合同备案相关法律的调整和制定过于滞后,与现实的情况不配套,因此实际操作当中难免出现问题。

2.3管理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作风存在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发现,不少企业的合同存在字迹不清晰、语言表达不明确、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为执法监督保障权益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素养也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

3提高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应用效果的方法和措施

3.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对备案制度的认识

企业方面在企业内部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全面制定修改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对于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在示范文本中进行详细的分析阐述,明确问题的根结所在。细化和明确签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除此之外,企业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都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对备案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

3.2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复杂,在一些方面存在缺陷,需要专业素质高、应变能力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开展工作,所以加强这方面的引导,有利于合同备案制度的有序进行。其次,通过学习培训,加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同一性和可监督性,在后续的监督考核中,能够做到公平合理。而且加深了他们对合同备案制度的认识,从而深入贯彻落实备案工作的推进。

作者:卢明 单位:广东博罗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规范制度 篇五

关键词:水泥企业;重组;管理制度整合

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战略规划实现的基础,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受限于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和战略规划的适应性,因为良好的管理制度是各种生产要素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成功的管理制度的整合可以用最少的代价发挥重组的协同效应,大大提高整合的效率和成功率。因此,中国建材在中外市场看好、企业发展持续稳定之际,中国建材依然将“管理整合”放在重要位置。

一、管理制度整合的内涵

企业管理制度是维系企业正常运作的各种章程条例守则、规章程序和标准办法等的总和,借以约束全体员工的行为管理制度的整合是指双方在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方面的协调规范,减少因双方制度差异造成的信息沟通障碍与信息处理成本,提高重组后公司内部管理与经营效率,由此带来管理协同效应[1]。

企业组织整合的基本内容包括:简化组织流程,提高效率;设计集权或者分权的组织形式,通过信息技术的引进,使不同的组织形态相互融合,提高运作效率;实行组织的并行结构,强调组织的协同性,以同时并行运作来实现组织结构的设计;建立信息同步传递的组织结构,使并购后的企业双方的业务、行政各个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能够相互交换与实施监控企业各种信息。

二、管理制度整合的作用

并不是每次联合重组都能做到1+1>2,得到协同效应。原本分散的企业,通过重组后,联合在一起,无论是出于提高运行效率的目的还是增加企业效益,实施统一的管理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而能够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推动云南地区水泥行业价值的回归。

1.重组成本的节约。重组双方通过组织与制度的整合,降低了组织结构混乱和管理制度不合理所带来的各种成本。组织结果和管理制度整合的失败会带来企业的动荡,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较差,造成企业人浮于事,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营绩效低下。这些都会让企业产生额外的成本。

2.提高企业重组的效率。组织制度整合的任务之一便是要形成明确合理的岗位说明书、组织结构图和各种规章制度。这一行为可以解决重组企业员工迷茫的心理状态,明确知道自己在重组后企业中的岗位、工作责任和任务,有了个人发展的动力和目标,稳定了员工的心态,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新建立的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重组进程进行控制,从而保证了重组的顺利进行[2]。

3.保障了重组后的企业快速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组织和制度的整合可以保证重组后企业在最快的时间内,按照最新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开始高效率展开工作,从而加速了企业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

三、管理制度整合的手段

(一)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并扩散

重组联合不是简单的把企业相加,要把原来各自为政的水泥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靠的是管理整合。例如中国联合水泥在管理整合上,就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从绩效管理到“五化”+KPI再到“三五”管理,使得管理整合有序顺利推行。

中国建材联合重组的成员企业越来越多,由于各企业都有自己的成长历史、经营文化、产品品牌,管理理念各不相同;专业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人力资源水平参差不齐;企业资本结构、资产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融资能力、创造现金的能力偏低;企业绩效整体偏差,有些企业运转率低,产能发挥不充分,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在恶性竞争的环境下出现亏损。

为此,中国建材积极推进其“五化”(一体化、模式化、制度化、流程化、数字化)加KPI(关键绩效指标)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是以绩效为目标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其中以KPI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包括了管理中心和所属企业两个层面,是又互为整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总体KPI指导下的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保证体系,建立KPI实现要求配置资源的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能力评估制度,加大绩效激励约束力度,进一步完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责任管理制度,扩大绩效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建立按企业绩效等级排序、经营者诫勉、经营者任免等挂钩机制。这套体系是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提炼出的,它与有效提升企业绩效水平密切相关[3]。

(二)确立重组后企业新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重组后企业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是指企业所制定制度的刚性,也就是“法治”的程度。制度的刚性决定了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如果管理制度缺乏权威性,那么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流于形式,其激励和约束的功能将会受限,制度所应具有的作用也得不到保证。而受国情所限,企业制度的权威性在很大程度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企业文化、员工的价值观以及忠诚度等非正式制度将对员工在追求共同目标的过程中的行为产生影响,良好的非正式制度将可以引导员工的行为,弥补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由于制度移植所造成的冲突,相应的过于分散的非正式制度将会削弱正式制度的权威性,形成情大于法的局面。

因此考虑到正式制度的两面性,在水泥重组整合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正式角度出发,研究和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通过正式制度解决企业重组过程中的矛盾;另一方面要按习俗、文化、情感等培育非正式制度,减少重组双方的冲突[4]。

(三)整合企业各项制度,统一行动规范

水泥企业在管理制度整合过程中,主要包括了企业基本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制度三个方面内容的整合:

1.企业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宪法”,它是企业制度规范中具有根本性质的、规定企业形成和组织方式、决定企业性质的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组织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它规定了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成员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确定了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方式,制约着企业活动的范围和性质,是涉及企业所有层次、决定企业组织的根本制度。在重组企业对管理制度进行重组整合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的就是企业的基本制度,根据重组的目的、性质以及发展境况,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最终找到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整合。

2.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经营目的和观念,公司目标与战略,公司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为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员工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整合重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是重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证[5]。在企业管理制度整合的过程中,要对敏感问题进行特别处理,例如攸关员工切身利益的职位变迁,薪酬变动等。

3.规范制度整合。(1)员工行为规范整合。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针对员工个人的行为所制定的规范和准则,它由基本制度、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所构成。具体包括了个人行为品德、劳动纪律以及劳动操作等。就重组双方企业而言,各自都有一套成熟的行为规范,且由于企业在经营水平、规模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各自的行为规范自然也存在着差异。重组后,企业就要通过对原有员工行为规范和准则进行详细的比较,实现优势整合,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套制度应该是政出一门、奖惩分明、准则一致的。(2)业务规范整合。业务规范是针对业务活动过程中那些大量存在、反复出现,又能摸索出科学处理方法的事物所制定的作业处理规定,在企业重组后,需要对这些作业处理规定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业务规范的整合对重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个企业的作业处理规定不一样,如果不按双方的特点和性质进行整合,就意味着双方企业的流程和方式存在对接问题,进而可能带来很多重组成本。此外,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化管理已成为最重要的一环,而每个企业的信息流程不可能完全一致,有必要对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信息流程应该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和网络性,而且是符合重组企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平。企业联合重组与员工行为准则[J].经济师,2010,(8):295.

[2]谈正鑫。重组改制条件下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8):84-86.

[3]胡志兴。浅议企业兼并重组后的文化整合[J].经济师,2007,(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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