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的(生育津贴天津领取条件)

导读 很多朋友对于天津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的和生育津贴天津领取条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一、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

很多朋友对于天津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的和生育津贴天津领取条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的(生育津贴天津领取条件)

一、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天津进一步调整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将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

今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四项待遇,而“生育津贴”如何支付,许多女职工都不太清楚。据介绍,生育津贴是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二、天津市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天津市生育津贴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四)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第十八条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四)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三、天津生育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按人整理整齐,并要求与申报表一致)交至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部;

2、医疗保险部做好申报登记(必须由申报人确认签字),开具申报登记回执;

3、申报单位可依据申报登记回执,在医疗费用支付到帐后,可至医疗保险部领取相关明细及退票。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为400元;

2、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600元;

3、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800元;

4、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1100元。

四、天津灵活就业生育津贴有多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哪些情况天津女职工可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五、天津2023生育待遇限额标准

天津市只有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没有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六、天津市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天津市只有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没有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七、天津市生育津贴规定

答:生育津贴应该是每个月补偿1000到1500元,根据天津市劳动法规定,一名女性工作者在生育期间,公司应当发放每月至少500元以上的生育津贴。

好了,关于天津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的和生育津贴天津领取条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编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