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

导读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

一、天津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关于天津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取暖费按人均发放,标准为:市区月人均发放标准不超过100元,非市区月人均发放标准不超过80元。

2.取暖费发放的范围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3.取暖费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取暖费发放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情况有所调整,请您在具体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

二、天津取暖费收取标准

第一:按供热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40元/平方米

第二: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热价7.5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每千瓦0.13元非居民住宅热价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每千瓦0.25元

三、天津市暖气费2023至2024有变化吗

天津市暖气费2023至2024有变化,变化在优惠办法上。去年6月、7月缴费可以享受3%的优惠;8月、9月缴费可以享受2%的折扣;10月、11月缴费可以享受1%的打折。今年是4月10日至4月30日缴纳采暖期的供热费可以享受供热费全额的3%优惠,但5月1日以后缴费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四、天津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

1、答;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2、《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

五、天津今年取暖费怎么交

居民可以通过“天津能源供热”公众号、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线上缴费,足不出户的同时,还能享受最大优惠。

可以去能源集团代收银行网点(建行、中行、农行、邮储、中信、浦发、渤海)缴费,优惠同享!

考虑到今年情况特殊,就尽量别跑供热服务厅啦,供热服务厅窗口缴费是没有优惠

六、天津采暖费2023最新规定

?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建公用【2010】1194号)

以上行为均视为测温不达标,供热单位应100%比例退还用热户采暖费。

七、天津供热费收费标准

按供热面积收费居民住宅区按25元每平方米,非居民区按40元每平方米。2、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OK,关于天津市采暖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民供热条例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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