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有哪些呢(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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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有哪些呢和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有哪些呢以及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有哪些呢(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

一、集体土地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的土地和农民使用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农民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耕种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这个所有权归一个叫"集体"的组织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买卖,只有政府可以征收或征用。

二、我国土地市场的特点是什么我国土地市场的特

1、在我国,土地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以价值形态流通及流通过程的

2、我国土地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

3、按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不能出让,只能出让使用权,所以在我国土地市场交易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4、这种使用权不同于一般的使用权,它包含了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处置、收益、使用的权利。

5、土地市场中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

6、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期限的,最高期限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土地价格分为期限价格和用途价格。

8、因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所以,同一地块由于使用期限不同,造成出让价格也不相同。

9、另外,由于我国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地价上给予了不同的标准,所以,同一块土地因为用途不同,其地价也不同。

10、由于我国土地市场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两个层次,而且这两个层次的市场在运行上各有特点,所以不能以一种市场模式对我国土地市场作出评价。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完全垄断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卖方只有一个,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国家。

12、这个市场的运行分为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3、第二个过程是政府将其掌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14、中国的土地市场的发展是打破计划手段而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过程,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演进路径。

15、近几年虽然土地的市场化进程发展较快,但原有体制的惯性、土地市场的二元性、政府参与土地经营等方面的因素,使我国的土地市场发育不是很完善,目前土地市场存在许多急需改革的方面,主要问题如下:1.农村与城市分割的二元性土地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土地市场的“价格双轨制”,扭曲了市场功能。

16、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归属各级政府进行管理。

17、根据相关法律,所有土地进入城市市场必须首先由城市政府当局进行强制征用,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收归国有,然后通过几种方式将之再配置给城市使用者。

18、因此政府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

19、这种二元制土地结构在土地转换中的价格双轨制造成了以下问题: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能参与土地市场的交易,不能参与分配土地在城市市场所产生的增值收益,所获土地补偿远远低于农用地在城市被作为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地价值;由于可以强制低价从农村获得土地,助长了对土地的无效利用,造成城市“摊大饼”式粗放扩张,加大了农田流失率;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用获得大量预算外收入,形成“土地财政”,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转让收入及土地相关融资的过度依赖,也导致土地储备制度功能异化;由于土地价格双轨制的价格差,出现了大量的寻租现象,为腐败创造了可能。

20、2.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不适应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1、中国近些年在界定土地使用者与国家的权利及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已取得进展,但依旧存在沿着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两个轨道分别进行改革的问题,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相互矛盾或不完整:首先是法律涵盖面不健全。

22、在我国宪法中表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有权征用土地,但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公共利益”没有进行明确的阐述和界定,也没有对其具体范围进行严格限定。

23、这类限制的缺乏,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供了便利。

24、在此框架下,政府既作为土地的惟一供给者参与市场,同时又是市场的仲裁者,政府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强制性征地范围过于宽泛;其次在土地补偿方面存在法律缺陷。

25、在土地管理法下,土地的价值是根据其在城市的位置来确定的,它与补偿的目的无关,而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是与过去三年农业年均产值的倍数相关联。

26、在土地被作为商业用途时,给农民的补偿明显会低于政府从最终使用者那里获得的转让费。

27、考虑到城乡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及扩大趋势,补偿标准过低。

28、总之,我国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一些重要的活动领域缺乏明确、适当的规则,缺乏规制土地储备的框架,缺乏规制土地收益权的政策,等等。

三、我想问一下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意思

我国土地所有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该种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简称集体土地。农民集体范围有:1、村农民集体;2、村内有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3、乡(镇)农民集体。《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用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该种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具体又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四、土地权属性质是什么意思

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五、土地归集体的年代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改土地私有为集体所有,既有实施赶超战略的原因,也有意识形态上的原因。当时占据主流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鉴于经济结构以农为主的国情,农地公有成为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内容。

六、“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哪些方面受法律保护

1、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有两种,一种属于国家,一种属于集体。

2、既然是拥有所有权,那具体来讲即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国家的土地由国有土地管理局办理一切使用手续,集体土地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属则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某村民委员会)支配。

4、集体土地的使用分宅基地使用和建设用地使用。

5、使用权的取得又分为划拨用地和出让金用地,区别在是否缴纳出让金及使用年限。

6、不管哪种方式,既然已获得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证即表明你在一定时间期限内获得了对该块土地的建设用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当然,取得的土地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7、建设用地用途一般为乡、镇、村办企业用地或乡、镇、村公益事项用地。

8、这些相关权益在《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一些法律细则中给予了明确保护。

七、乡集体土地属于什么性质

集体士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士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士地。这里的集体,农村集体士地的性质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士地的所有权,其它任何集休对士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士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话征收除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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