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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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仙桃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规定,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仙桃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给报销不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二、仙桃新农合在武汉能报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出市可以报销,但需要有社保卡并且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至于报销的比例要看统筹地区的相关规定。

目前新农合异地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转诊就医,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后按比例报销,直接按原比例报销。

2、未转诊就医:按原比例降低10%的报销,按25%进行报销。

3、异地居住: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有居住证明可按45%报销,无居住证明按35%报销。

各地情况都有所不同,您可以到当地农合进行咨询。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方法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

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照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OK,关于仙桃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规定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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