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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损十级伤残赔偿明细)

工伤事故中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认定较为常见,交通事故纠纷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类案件的主要类型。针对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的竞合问题,最高院公报案例确认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伏恒生、张正花等与连云港开发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1]。在司法实践中,当前多地法院均倾向于双重赔偿。除了报销性质的“医疗费”,其他的赔偿项目可以兼得,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工伤职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

而在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况下,有些劳动者不得不退而求次选择交通事故而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其中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以及网约车司机占了很大一部分。选择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作为兜底纠纷来使用。

最近,上海市统计局于2022年1月21日公布了本市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数据。笔者据此,整理了2022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供参考。

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生命、健康等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修正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文件具体列举了应当予以赔偿的项目。

有些地方法院会制定当年度的赔偿标准,实践中一般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和市统计局数据确定赔偿标准。

根据2019年9月2日最高院颁布的《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可知,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根据时间表的要求,基本已完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根据上海市高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可知,2020年1月1日起上海的人身损害(含交通事故)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表所示:

据此,最新的上海人身死亡赔偿金标准达到了1648580元。[2]

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损十级伤残赔偿明细)-图1

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损十级伤残赔偿明细)-图2

需要注意,本表格系根据《解释》中列举的项目以及常见的损害赔偿来定的,不排除实践中会有其他损失产生。所涉赔偿标准也是因案件而异。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1]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连民终字第00159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8年第3期(总第257期)

[2]适用本标准的条件应当参照《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据此,提出起诉的时间点就会格外重要。

[3]注意,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事项的公告》可知,社平工资的提法在上海已经被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替代。目前上海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根据以往的经验,对于死亡的案件,可以在4月后起诉。

[4]伤残系数的取值范围为0.1~1,以伤残级别为标准,十级为0.1,一级为1

[5]根据《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可知,并非所有情况都会支持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一定是伤者死亡或比较严重的伤残。被扶养人的具体费用则根据年龄、劳动能力、是否有固定生活来源、是否有他人分担等再做区分。上限不得超过人均消费水平。另外,实践中,比较严重的伤残一般需要达到7级或以上。

[6]参照《解释》第八条、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包括定残等级、确认的天数。

[7]律师费并非全额支持,通常由法院酌定,较高的律师费往往得不到全额支持。人损案件中法院酌定律师费的情况较为普遍,需要引起注意,每个法院的酌定比例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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