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检查没事算不算工伤?
检查了没事,不算工伤,认定工伤必须是受到了伤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纠纷有必要请律师吗?
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开来,在如下情况下,有必要委托了律师介入协助:
1. 伤残严重
伤残严重的案件,涉及单位的赔偿,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涉及工伤认定,还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多时候往往不会给员工完整的赔偿指导,这个时候,如果职工自己也不懂的话,少赔、不赔、拖延赔偿的情况就会很多。
2. 单位不理不睬
有很多单位对职工的工伤关心不够,有的直接是不理不辞,或者撂下一句话就走。前期的工资、护理费等都没有支付,给职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尤其对于独自一人在外打工的人更是如此,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别人帮助,职工很难渡过难关。
3. 单位没有购买保险
不少单位是没有给职工购买保险的,但事实上依法是应该购买的,为了让自己不赔偿或是少赔偿,单位会跟员工私了,例如许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永远不会太多,很多基本上就是医疗费、误工费,而依法所可能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提都不提,但这些项目数额多可达数万元以上。
三、工伤判定后多久给补偿
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在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者最关心的,便是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获取赔偿的时间等问题。但实践中,即便在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剩下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在工伤赔偿诉讼之前,还有为确定工伤认定效力和工伤赔偿标准的若干个程序要进行。
工伤认定被确定之后,因为劳动者的伤情不一,如果因受伤导致骨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劳动者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鉴定,以便进一步明确相关赔偿标准。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劳动者如果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还要面临劳动仲裁程序,和人民法院两审程序。相关程序均虽有明确法律审限,但实践中因各种客观原因,相关赔偿落实到职工个人身上,还需要一段非常漫长且无法准确预估的时间,同时因标准不明确还不能有效初步预估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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