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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新规)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新规)-图1

一、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

  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2.司法鉴定执行收费标准基准价,参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

  3.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的鉴定项目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5.协商收费原则。

二、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具备哪些条件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最好是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的建筑造价工程师。

三、

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中注意哪些问题

  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

  2.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最后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

  3.分清鉴定机构和法院责任,不可混淆二者的权限。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其法律地位决定了没有任何审判的权利。鉴定机构只是法院或法官的助手,起到专家证人的作用。只是从技术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判定,并且技术鉴定内容必须在法院委托范围内进行,不可超范围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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