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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如何办(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民法典)

一、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如何办

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如何办(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民法典)-图1

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是否会判离婚

法院是否判处离婚,所依据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所以在受理离婚诉讼时,需要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时,法院才会判处离婚,至于不满意财产分割可以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上诉,不会因为不满意财产分割,导致法院不判处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情况出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如何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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