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去公安报案怎么处理
去公安报案,警方在接到群众报警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属于立案范围的,接通电话后会转接给附近派出所、并询问详细地址、以最快的时间出警、到场警察会询问案件的过程(做笔录)。不属于立案范围的会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
报案材料需提交什么
报案材料需提交的有: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有损失物品的,提供所损失物品的特征描述或相片(可供给同类物品的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三、
满足什么条件公安机关才能立案
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