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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需要带些什么资料(伤残鉴定需要带责任认定书吗)

一、

伤残鉴定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伤残鉴定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鉴定委托书;

  2.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复印件及当时所摄照片;

  3.能证明伤害经过的案件调查卷宗材料及录音、录像资料;

  4.医院伤情检查通知单、首诊门诊病历原件及全部临床影像学检查资料(包括X线片、CT片、MRI片等)和其他医学资料;

  5.住院治疗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并加盖医院证明章;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是重新鉴定的,应提供原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

二、

鉴定伤残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拿到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鉴定伤残结果出来后30日左右可以拿到。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三、

伤残鉴定必须双方到场吗

  伤残鉴定不是必须双方到场,受害人到场即可。法律规定,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引用法条

  •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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