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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优惠(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吗)

一、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优惠

  (一)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二)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优惠(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吗)-图1

二、

股权转让由哪方交纳印花税

  (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1、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三)综上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由哪方交纳印花税以及相关内容股权转让的概念的解答,以便大家更好的了解。总之,纳税义务人应该按照相应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缴纳应负责的印花税,履行其应有的义务,才能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三、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征收税率是万分之五,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 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

  (二) 纳税人凭填写好的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到地税部门设在市审批中心的窗口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后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并告知其应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

  (三) 待一切信息都核实准确无误以后,就可以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优惠的相关内容,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文庄律师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 [4]《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 [5]《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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