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注销了公章还有用吗
公司注销了公章没有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依法申请注销登记,自注销公司登记公告之日起,公司终止,即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
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
公司不注销的影响有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不注销的影响如下:
1.如果公司不注销或办理年检,最终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后,企业法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再担任法人;
2.经济处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连续六个月停业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年不依法正常注销的,视为自动吊销;
3.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公司黑名单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企业将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查,以处理工商和税务事务;
4.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大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重新注册公司。税收将永久列入监控黑名单。公司重新注册的,由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