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法律视角下的股东会职权规定(法律视角看企业)

一、

法律视角下的股东会职权规定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

  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其他法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三、

股东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股东的责任与义务最根本的就是如实出资,这是股权享有权利的前提。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96421.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