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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法律细节(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医疗机构伪造)

一、

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法律细节

  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法律细节: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

  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拿到

  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三、

医疗事故鉴定评不上残有赔偿吗

  医疗事故鉴定评不上残有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评不上残,无法获得伤残相关的赔偿,其他方面的赔偿如误工费、精神损害等赔偿依然能够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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