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拘役和判刑有区别有什么
拘役和判刑有以下区别:
1.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
2.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3.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
拘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三、
拘役是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后,由公安机关移送看守所执行刑期,不是移送到监狱。拘役只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刑罚。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只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才会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