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情形(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条件)

一、

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情形

  敲诈勒索罪有以下情形: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

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

  敲诈勒索罪的管辖的确定是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三、

敲诈勒索诈骗的区别

  敲诈勒索诈骗的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

  (1)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情形(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条件)-图1

  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

  (1)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

  (2)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3.刑期不同:

  (1)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等等。

引用法条

  •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十五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98631.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