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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有什么情形(不可以取保候审条件)

一、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有什么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有什么情形(不可以取保候审条件)-图1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

取保候审后该注意什么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后该注意以下事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

之前办理过取保候审不可以二次申请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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