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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不适用死刑对特殊群体的保护)

一、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二、

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罪犯在哪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不适用死刑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图1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两年时间是在监狱里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三、

死刑立即执行的停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死刑立即执行的停止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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