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何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一、

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何规定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具体规定是: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权利保护期限为十年;

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何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图1

  4.其他规定。

二、

我国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我国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三、

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9933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