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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技术流程分析(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

一、

医疗事故鉴定的技术流程分析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

  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该笔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缴纳,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则由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

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医疗事故鉴定的技术流程分析(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图1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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