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行政复议要求涉及哪些被诉方(行政 复议)

一、

行政复议要求涉及哪些被诉方

  行政复议要求涉及的被诉方如下:

  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独立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要求涉及哪些被诉方(行政 复议)-图1

  2.共同被申请人。

  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时已经被撤销,继续行使其权限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该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

  5.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6.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作为被申请人。

二、

申请行政复议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

  一般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下是具体起算点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2.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

  (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三、

申请行政复议后能否强制执行

  可以强制执行。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30428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