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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裁终局后不服怎么办(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以下两类案件实行仲裁终局:

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深圳地区“仲裁终局”金额

2021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

因此,深圳地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类劳动纠纷,诉求金额不超过2360×12=28320元的,实行“仲裁终局”。

(二)广东各市“仲裁终局”金额

2021年12月1日起,广东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对应的“仲裁终局”金额分别为:

(注:仅限“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类劳动纠纷)

1.深圳,最低工资2360元/月,仲裁终局金额≤2360×12=28320元

2.广州,最低工资2300元/月,仲裁终局金额≤2300×12=27600元

3.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1900元/月,仲裁终局金额≤1900×12=22800元

4.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最低工资1720元/月,仲裁终局金额≤1720×12=20640元

5.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最低工资1620元/月,仲裁终局金额≤1620×12=19440元。

二、不服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救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一)劳动者,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可以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劳动者和公司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怎么处理?

(一)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1.中级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应当对用人单位不予受理。

2.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的,应当对用人单位裁定驳回申请

(二)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驳回起诉的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文号:法释〔2020〕26号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四、相关案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粤03民特977号: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被申请人马x不服本案劳动仲裁裁决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已予以受理,故应驳回申请人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的申请。

本案预收取的申请费400元,退还申请人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

注: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仲裁及诉讼均存在法律风险,读者请勿模仿。

作者简介: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专业方向民商事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如有咨询或建议,请直接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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