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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产权(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

关于经济适用房产权(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图1

在很多购房者眼里,商品房跟经济适用房最大的区别就是价格的不一样,而实际上,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在租售政策、购房条件、价格政策以及房屋所有权上都有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统一计划建设,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各种税费,房屋出售按照政府指导价(保本微利的原则)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商品房则是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出售价格由市场决定,属于市场中的一般商品。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主要区别有4点:

1、房屋所有权不一样。房屋所有权分4个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主要是其中的收益权不一样。

商品房出售获益所得全部归个人所有,经济适用房出售获益所得大部分归政府所有,主要以个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形式实现。各省市补缴的比例不相同,现在一般是补缴出售价与买房价差价的70%,例如北京、武汉缴纳比例都为70%。

例如王某30万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产权满5年)后以50万出售,需缴纳土地出让金:(50-30)*70%=14万。

也就是说,王某出售经济适用房获益20万,就需要缴纳14万土地出让金。这也充分体现了,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性质: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可以便宜给你住,但是想以此盈利,基本不可能。

2、租售政策不同。

商品房可以租可以出售,完全由个人购房者决定。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购房人想要出租,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获得完全房屋产权,才可以出租盈利。

3、购房条件限制不同。

商品房只受限购条件限制,如果是首套房的当地购房人,一般是具有购房资格的。

经济适用房则不一样,即便你属于首套房,还要符合更多当地的条件,通过审核后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4、价格政策不同。

商品房属于一般商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各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自由定价,政府只起到调节、干预的作用。

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政府保本微利原则制定,不允许擅自涨价出售,价格基本不会出现波动。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是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特定房产类型,符合条件的家庭和房屋供应量都是有限的,购房者没有获得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处置获益受到限制,必须在补缴土地出让金获得完全房屋所有权后,才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

商品房则属于市场一般商品,产品供应数量、种类更丰富,价格波动性强,购房者购买后获得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使用、占有、获益以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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