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保护(技术秘密如何认定)

导读 大家好,关于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保护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技术秘密如何认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

大家好,关于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保护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技术秘密如何认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保护(技术秘密如何认定)

一、专利申请是否可以按商业秘密评估

1、(1)专利申请前,应对技术方案授权可能性评估,若被授予专利可能性过低,则以商业秘密保护。

2、(2)通过技术保密可以获得长期的、无国界的市场独占地位,且技术方案不易被他人反向工程,则应以商业秘密保护。

3、(3)如果要求技术方案保护期限比专利保护期长(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且能为公司带来巨大价值,则以商业秘密保护。

4、(4)专利申请前,考虑对技术方案部分环节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对另一部分申请专利。即使商业秘密被泄露,他人也无法生产出完整产品,以此为核心技术设立双重防线。

5、(5)技术方案市场周期短,而申请专利审查周期较长,若专利授权时该技术成果可能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出现,则不宜申请专利。

6、(6)提交专利申请容易向竞争对手暴露公司技术研发动态,且专利保护范围容易被对手规避,则不宜申请专利。

7、(7)若专利申请方案公开后,对潜在竞争对手进行技术开发有帮助,此时应以商业秘密保护。

8、(8)有些技术方案一点即透,特别是对研发相关产品的竞争对手而言。如果竞争对手技术研发已经趋于成熟,具有很强的独立研发能力,建议申请专利,以公开换保护。

9、(9)如果技术方案比较复杂,实际实施中每位员工也仅能接触到技术方案的部分内容,则考虑商业秘密保护;反之,因当前员工流动性较强,若员工容易掌握全部技术方案,则建议提交专利申请。

10、(10)产品方法专利分为两类,其一为新产品方法专利,其二为老产品方法专利。后者原告举证责任大,故建议前者提交专利申请,后者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延伸开来说,对于原告举证责任较重的技术方案,建议进行商业秘密保护。

11、(11)公司技术方案运营方式,若主要是对外许可,考虑到被许可方泄密的风险,建议提交专利申请;当技术方案比较复杂时,建议对于实现完整功能效果的全部技术方案,部分申请专利,部分进行商业秘密保护。

12、(12)基于成本角度考虑,对于经济价值大、投资回报率高的技术选择以专利方式保护;对于经济价值较小的技术则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加以保护,以免投资大于回报。

二、反向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区别

反向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是民事诉讼中的两个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规定的对象和具体适用方式不同。

反向举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而被告只需在其答辩状中简单陈述自己的事实,不必提供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被告必须对与原告相对立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反向举证。

反向举证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被告主张的事实是原告的隐私或商业秘密等,且原告对该事实的证据取得存在困难;

(2)被告有利于证明该事实,但原告无法证明或难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在举证方面的责任发生变化。具体来说,是指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属于容易证明的事实,但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被告明确否认该事实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否认是正确的,法院可以认定原告的主张不成立。这种情况下,被告就需要承担与原告相同的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反向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都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将原本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身上,或是将举证责任由原告转移到被告身上,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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