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证处公证遗嘱有什么效力
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效力为:
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二、
遗嘱公证如何收费
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三、
遗嘱如何公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审查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引用法条
-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