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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2022年刑事再审抗诉政策)

事实认定错误,是当事人申请上诉、再审以及抗诉的重要依据。大多数案子,当事人在寻求上诉时,一般都会认为法院事实认定错误,但是何种情形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很多情况下,只要法院认定的事实,与自己的观点不同,大家都会主张事实认定错误,但实际上,这样的主张根本得不到法院和检察院的支持。

那么,事实认定错误,到底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呢?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大家可以具体参看以下标准。

首先是“认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认定的基本事实所依据的证据虚假、缺乏证明力”。在法院认定事实时,除了少数可以通过逻辑推断或者依据日常生活法则就可以获知的,一般都要以证据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因此,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而是法官主观臆断的,那么就应当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当然也包括,认定事实的证据有问题,即认定的基本事实所依据的证据虚假、缺乏证明力。

其次,同理,如果对事实的认定,虽然有证据支持,但是该事实明显违反逻辑推理或者日常生活法则的,那么也应当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最后,“认定基本事实所依据的证据不合法”,证据不合法,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是绝对的不能采纳,但是,通常情况下,如果明显违法所得的证据,法院是不应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以上是民事监督规则列举的事实认定错误的情形,虽然简单,但是可以知道,法院认定事实有没有错误,关键还是在于证据的认定,这也是在说明,无论什么样的官司,证据都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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