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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何区别(土地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证上的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的概念不同: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则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虽然土地无偿,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二者的性质不同: (1)划拨土地是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土地使用者,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民事行为。 3、二者的取得方式不同: (1)土地出让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划拨的取得方式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4、二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1)对于出让土地来说,土地所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形式的界定,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2)而划拨土地的土地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5、二者的使用年限不同: (1)划拨土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使用年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 (2)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按照不同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 6、二者的费用不同: (1)划拨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出让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7、房屋类型不同。 (1)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 (2)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 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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