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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不签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

员工被辞退离职报告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员工被辞退离职报告不签字有什么后果?员工被辞退是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是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员工,所以就不会有离职报告,因此是不需要签字的。但是在办理离职交接清单上还是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

作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可接触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并要明确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事由,补偿金的支付和结算等。由于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写离职报告,但是需要在离职单上签名,并办理工作交接。如果既不再离职清单上签字,也不办理工作交接其实对个人是没有好处的。

因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如果离职时,没有在离职单上签字或是没有办理工作交接,用人给你的经济补偿金有可能被扣除或是不予支付,如果是这样即使你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以上,被用人单位辞退不属于本人意愿的离职行为,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必须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才能办理失业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因此离职时如果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或是在离职清单上签字,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为你办理失业保险金,这样的损失也是比较大的。

综上所述,如果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需要写离职报告,但必须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和办理工作交接,并在工作移交清单或是离职清单上签字,这样用人单位才能给你正常办理经济补偿金、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办理失业保险金等。

你好。

员工被辞退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并要求企业帮忙办理失业金的,如果写了离职报告并签字就代表是主动离职,是不能享受前面提到的各种补偿的。

从企业的角度,如果你签署了离职申请,主动权就到了企业手里,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n+1,企业赔偿金的数额完全出于“人道主义”,对你是不利的,或者可以不赔偿。

从保护自己的角度,除非企业答应按照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签署书面承诺,约定支付日期,在此之前离职报告不能签字。

首先,辞退职工不需要员工的签字 !但是辞退职工,必须有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这些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员工本人也知晓的情况下,一旦员工违反,方可辞退职工。

其次,在辞退员工后,涉及到的是员工的工作交接, 这些需要本人确认自己手中的办公用品、工作物品都,统一都交还给单位,这类表格需要辞退员工签字。

最后,辞退员工后,给员工开具的是解除合同证明书 ,上面写的是员工辞退的一些内容,比如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其他原因。

如果这些内容你做的合理合法,即便是员工不签字,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你是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一条,将员工辞退,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或者员工本人没有在制度上签字,便说自己不知道的话,这样接下来很有可能面临对方的劳动仲裁。

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证明书上协商员工是被辞退的,将会严重影响他找下一份工作,所以,很有可能滋生员工的报复心理,然后跟公司非得要讨个说法,如今大家的法律意识较强,这便是为公司留下了安全隐患。

因此,目前,很多单位的做法是,即便是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辞退的条件,很多公司也会与员工协商,谈判,最后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给员工留个脸面,让员工自己写辞职信。

除非员工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致使单位不得不用此类方式来辞退他。

综上所述,辞退员工对于员工来说是很大的惩罚,这不仅是从你的单位给开除了,而且对他找下一家单位也是很有影响的,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我倒是建议你没有必要采用如此极端的处理手段,为公司、为员工都留一线,日后反而好相见。

被辞退,还要在“离职报告”签字?

那你签字的时候要看好了,不签字不会有严重后果,签了字倒是有可能不小心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被辞退,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你是否同意,单位都要解除的。

你签了字,可能不小心就会变成“主动辞职”。你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还有失业金,都有可能就领不到了!

当然,如果单位在你的离职单上写明白了,是“辞退”,你签字也无妨。

下面由“ 晶说社保 ”为您深度解析:

001 违法辞退,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权益

1.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即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长不超过12年。

2. 失业金

被单位辞退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是社保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小结:被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权益:二倍经济补偿金,失业金。

002 合法辞退,员工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合法辞退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员工权益:失业金。

2. 用人单位因企业搬迁,企业破产等原因,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员工权益:经济补偿金,失业金。

003 写在最后的话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签字时要看清,如果单位写的符合辞退事实,也可以签。

另外,关于辞退,要分清是什么原因,是违法辞退还是合法辞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领取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但是无论属于哪种辞退,失业金都是可以领取的!

首先说被辞退分为两种:一种是协商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种是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原则上就不存在你所说的手续上不签字的行为发生;那么针对于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一般只能是员工发生重大违纪的行为发生,企业方才会采取强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重大违纪的行为发生,并且这种行为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那么企业方根据相关制度辞退员工,同时送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站在劳动合同法上来说 ,这样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不可逆转性,也就是说无论员工个人是否签字,结果都不能改变。

当然以上所说的企业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违纪,这个制度首先必须是合法的;所谓的合法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制度本身不能有任何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是制度本身必须是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工会讨论通过的,第三就是这样的制度必须是员工知晓或者经过公示的,这三者缺一不可。

而之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发书面性文件(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通知书)就是为了完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而已,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员工个人签字(比如如果员工个人不签字,企业方可以采取快寄函件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而这种行为同样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其次如果被强制辞退的员工不在离职手续交接清单上签字的话,只能说明该员工没有办理离职交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这种行为给企业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企业方可以起诉该员工要求予以赔偿的,这样的行为完全是不利于员工个人的。

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

被辞退能不能签字,要看情况。签字意味着你是自愿的,丧失了维权的可能,除非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开除或者辞退你,而你不接受不签字,那么,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被辞退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公司订单少,整体效益不景气,而你也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必要,那么你在公司按规定付给你赔偿金的情况下,你可以签字,然后在别处谋求更大的发展。补偿标准是,按工龄计算,一年工龄有一个月的补偿金,按照你本人的平均工资算。

如果是个人的原因,比如说身体因素,不能胜任工作的要求,那么也是在公司支付你补偿金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签字的。

所以说离职签字与否要看情况,以自己的利益不被损害为第一目标。

你好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签字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员工被辞退离职报告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一下《离职报告》是什么性质?

1、如果你说的《离职报告》是《离职交接报告》,里面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工作的交接,而不涉及你是自己辞职还是公司辞退,那喵姐认为是要签的。

因为这表明你虽然被辞退,但是也已经和公司进行了正常交接,公司不能以没有交接为理由克扣你的薪资,所以,如果这个报告的内容是关于工作交接的,那喵姐是建议你正常交接后签订的。

2、如果你说的《离职报告》是《辞职报告》,里面的的主要内容就是显示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喵姐建议你: 千万不要签字!!!这是一个坑!!!

现在有一些不良公司,为了开除员工不给补偿,想出了很多阴招。有的是直接口头答应了给你补偿,但是不做书面约定,到时候让你签一个自己辞职的申请,说签了以后钱随着工资一起发给你,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往往补偿就没了。再去公司问原因,他们会以办当初手续的人已经离职,他们不了解情况,而且有你亲笔签字的辞职信,即使你去告公司,赢的几率也是很少的,所以很多被辞退的员工就这样吃了哑巴亏。所以,如果是公司辞退的你,而让你在辞职信上签字,千万别签!

其次,被辞退后可以申请失业金哦!

在被辞退后,除了符合条件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之外,个人还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暂住证所在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现在青岛这边都已经实现网上办理了,自己直接在人社局网站就可以申请,比较方便,但是失业金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也就是辞职的不能领;二是必须在离职前连续投保一年以上,或者是以前有没领完的失业金封存了的可以继续领取。

失业金一次性最多领取24个月,现在青岛的失业金又调高了,每个月是1719元,已经接近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而且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保的,医保部分的费用是人社局支付,个人只需要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即可,还是有不少优惠政策的。

所以,并不是说所有的离职报告都不能签字,而是要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如果有涉及到个人辞职的内容,就不要签字了,如果只是正常工作交接,那是没问题的。

说明员工不认可被辞退这个结果,接下来的离职工作比较难以办理,对于处理这件的人来说压力会大一些,一般是人力资源部门,辞退报告不签字需要做什么呢?

辞退原因的依据是否充分

公司辞退员工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如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要查看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时候对员工公示或者培训,员工是否签字认可。另外要查看一下该员工在公司的人事档案,比如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这些必须保留的资料,公司是否留存。另外要查看公司的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基数缴纳,这些公司没有处理好的硬伤基本都会在员工不签字的时候爆发出来。

员工的思想动态

是员工必定在公司工作过,对公司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可以找一下跟他关系比较好的同事作为第三方,看看他怎么想的,有什么样的要求。如果是不愿意失去这份工作,那么要看员工的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比较大,那么坚决辞退。如果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那么可以在公司内部进行惩罚,比如通报批评、警告。如果是因为离职补偿金没有谈妥,那么可以进行沟通,员工已经认可离职这件事情,最好协商处理,这样对公司风险小。对个人来说省去很多麻烦,不用花时间去仲裁或者法院了,不占用更多的 社会 资源。

不签字也能合法送达

如果员工违纪事实清楚,影响恶劣,员工胡搅蛮缠不签字,也有很快捷的方式,快递送达。快递选择邮政的EMS,快递封面填写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开具发票,可以作为送达的证据。如果员工拒收,可以再发一次快递,二次送达接收拒收都视同送达。寄发快递的时候最好身份证地址发一份、员工居住地址发一份。这样显示公司尽力通知员工,通知上可以载明截至那天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什么时间之内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员工不办理,到仲裁或者法院,公司在这件事情上处理都是合法的。

辞退员工最好建立在沟通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解除,这样双方彼此都留有余地,员工拿到既得利益,公司的工作能够顺利交接,不受影响。

单位辞退员工的程序

员工被辞退的表述有些含糊,只能暂时理解为非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续签

2)合同期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纪被单位辞退

不论是以上那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法履行告知员工的程序。告知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就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员工签字。您说的离职报告不签字推测应该指的是这个环节。

那么当员工不签字或无法取得员工签字时怎么办呢?

由于是单位提出的解除情形,常常会发生劳动纠纷,员工不配合签字很常见;或者员工旷工不辞而别,单位需要依据规章制度辞退的情况在制造业也很常见。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仍然需要旅行告知义务,这个时候需要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最常用的方法是邮递送达,邮递送达不行的最终可以采取登报的方式完成。

不履行告知程序的后果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告知劳动者,后果还是风险比较高的,一旦员工申请仲裁,企业将可能面临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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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不签字可以作为有效证明吗

法律主观:

解雇员工用人单位需要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中止证明员工未签字可以办理停社保吗?

员工未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是可以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约束下都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跟签字确认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由仲裁庭或者法院裁决,假设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导致经济损失,损失方也是可以依法提出理赔要求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不签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图1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不签字会怎么样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不签字仍然有效。如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理由或缺少法律依据,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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