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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免除吗(行政处罚滞纳金一般按多少收取的)

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免除吗(行政处罚滞纳金一般按多少收取的)-图1

一、

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免除吗

  行政处罚滞纳金可以免除,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同时若当事人依法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则可以对罚款进行分阶段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

行政处罚罚款的滞纳金怎么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处罚的滞纳金,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每日不超过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收取,并且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不能自行收取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其他的机关来收取。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行政处罚缴款期限为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作出处罚的,罚款应该当场交纳,不归当场处罚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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