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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分公司开票结算可以吗)

一、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不可以。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据相关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

哪些情况中标无效

  中标无效的情况如下:

  1.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有泄露应当保密情况行为的;

  4.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违法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的;

  7.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就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三、

工程中标后流程是什么

  工程中标后流程: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分公司开票结算可以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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