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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应该谁办理

一、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应该谁办理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应该承包人办理。

  施工合同是建筑方的承包合同,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一起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是明确两方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合同。可以理解为总包公司承包下工程然后给分包去做,合同理应总包公司进行备案,这是对分包公司利益的保证,并且在一些管理方面可以更好的去限制分包公司的一些不符合制度的行为,所以施工合同备案理应由建设单位办理。

  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 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二、

一般施工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为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文庄律师网提醒,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

施工合同订立的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应该谁办理-图1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如下:

  1.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

  2.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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