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责任有哪些)

  1、行政责任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因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责任是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公务员行政处分,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单位,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而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的一种行政制裁,我国《政府采购法》中行政处分主要是针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行为作出的。我国《政府采购法》第28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第64条规定:“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1993年8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3条规定: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

  公务员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在政府采购中,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供应商或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等主体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行为,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我国《政府采购法》第21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主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性质可将其分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民间采购代理机构。我国《政府采购法》第16条第1款规定:“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等形式,其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是政府采购领域的一种特定的行政处罚形式。

  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违法行为人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政府采购虽然是一种行政行为,但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依合法的约定履行义务。我国《政府采购法》第43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形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第49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承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刑事责任

  由于政府采购业务量大、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经常出现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还有一些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而且还影响我国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加强刑事责任刻不容缓。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在政府采购行为中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我国《政府采购法》第72条、第76条、第77条、第80条分别规定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供应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都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6448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